首頁 王陽明領導力心法

05 在製度中滲入符合人性的小花招

昔人有言:事之無害於義者,從俗可也。

——《與胡伯忠·癸酉》

一個出色團隊的製度設置,必須是高大上的,讓人敬畏的,能讓人知道自己的前進方向,避免走錯路的。但越是高大上的事物,即使它符合良知,偶爾也會無法執行。原因在於,很多製度沒有考慮人心,所謂的“考慮人心”,不是考慮人們心善的一麵,而是考慮心惡的一麵。

所以,領導者應該刻入骨髓的一個思維就是,製度中必須滲入符合人性的一些小動作,讓人為了他自己的利益,不得不遵守製度。

1510年,王陽明到江西廬陵做縣令。前任縣長和其交接時,神情疲憊,好像是被霜打殘的茄子。該縣長指出,廬陵這地方的百姓實在太難治理,險些把我搞死。他們最喜歡的事情就是打官司,狗被偷了來敲鼓,雞少了根毛也來喊冤。他對王陽明的前途感到悲觀。

王陽明問他,有冤可以打官司,但沒有冤情打官司就是胡鬧,你應該出台政策嚴禁不符法理的官司啊。

縣令流下眼淚說,政策出台了一籮筐,可還是阻擋不住刁民對訴訟的狂熱!

若想明白百姓為何不遵守製度,必須先琢磨製度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良知。倘若製度的確合理,完全符合良知,那剩下的問題就是檢查百姓是否真有困難。

王陽明在檢視了製度的合理性後,就對百姓的訴狀進行分門別類,發現除了一些控訴苛捐雜稅的之外,剩下的全是雞零狗碎的事情,根本沒必要走訴訟程序。

王陽明要做的就是健全製度:百姓沒有客觀困難的情況下,為何還要打官司、做刁民?

這就要觸及最終極的人心問題了。人心有符合善的人性,但也有可善可惡的情欲。如何讓情欲走向正麵而非負麵,這是有史以來許多思想家和領導者都想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