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敲門。
安德烈被這一動靜弄得很慌張,趕緊從地上撿起了襯衣,匆匆穿上,誰會這樣敲門呢,都幾點鍾了?他緊張得有些弄不清方向,連紐扣都扣不上,他身上突然一陣發抖,從腳一直抖到腦袋,抖完後,又覺得渾身冰冷。敲門聲又響起來。
“什麽事啊?”
他的嗓音像是從一個岩洞中發出來,他聽到了回音,回音又跟另一個回音混淆在了一起。
“是我,先生!費謝警長。”
安德烈朝抽屜瞧了一眼。他記得清清楚楚,那鞭子,他從來就沒有放到別的地方過……
“我有一紙文書給您。”
我的天!警方的辟謠來了!他得救了。他朝門口奔去。
“您有文書了?”
“拿著。”
這是一份正式文件,安德烈沒能讀下來,這事情,他們完全可以做得更簡單嘛。《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預審法官巴希爾。他在文本中尋找他期望的相關公告,但沒有找到。
“在哪裏?”
“這裏,”費謝警長說,食指指著紙張的中央,“這是一張傳票,法官想見見您,我來陪您走一趟。”
他根本無法集中整理一下他的想法。他提出一個個問題。為什麽他們要見他?辟謠有沒有發表?還會有什麽問題嗎?費謝警長瞧著車窗外,沒有回答他,他給人感覺好像車上隻有他一個人,或者他什麽都聽不見。
現在,一條木頭長椅,一條走廊。一些來來往往的官員,在那裏忙著。他們對他說了,請坐下,會有人來找您的。但是一直就沒有人來。他們都把他當成隨便什麽小人物了。安德烈試圖讓猛烈的心跳平靜下來,他都已經有些犯惡心了。他曾要求警方給他辟謠,而他們卻讓他付出代價。行政係統可不喜歡接受命令。
但是那鞭子……這個問題他始終沒能弄明白。他最後一次用鞭子是在什麽時候呢?過去的那個星期,從貝特朗廣場回來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