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牛津通識課:從康德到海德格爾

德國唯心主義

什麽是德國唯心主義

現代主體用康德的話可以這樣解釋:在自然(科學)和自身(道德的自決)兩方麵“給予法則”,同時又因對神學和傳統角色身份的質疑而被一種“無家可歸”感所束縛。康德試圖通過將自由放在一個不受自然法則約束的領域中,以此來維持自決的觀念。同時,人類的知識無法進入“物自身”。那麽,自然自身又是怎麽和人類自由產生聯係的呢?18世紀90年代產生的“德國唯心主義”,就旨在根據康德的理論,重新思考這種主體和客體的關係。我們“給予”自然以“法則”的這種“自發”的力量,是如何與接受這種法則的自然產生聯係的?因為我們是自然的存在,所以這種力量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肯定是自然給予我們的。但是,與自然的其餘部分不同,這種力量無法顯現,因為正是它令我們可以客觀地將自然“看作現象”。事物為之而顯現的事物,不可能與顯現的事物相同。這意味著,這種關於我們給予法則的力量的主張,不能建立在任何與心靈有關的客觀證據上,比如那種也許能從心理學中得出的證據,因為這一科學本身也是取決於這種力量的。德國唯心主義認為,康德的思想中暗含著這樣一種觀念,即依賴於判斷的自發性的知識以及自決和自發的行動,都能被視作共享同一種來源,而科學中所進行的那種調查難以認識這一來源。這一觀點指向了兩種根本的可能性,而這兩種可能性又在特定的點上相交。

其中一種可能性將“主體性”,即德國唯心主義中常見的廣泛意義上的“我”,作為“世界”存在的基礎,而不是某種不清晰的混亂存在的基礎。因此,“主體性”便可以產生穩定的形式,自然通過這種形式成了有生命的、可以被理解的事物。沒有思考之“光”的照射,自身也會變得渾濁。這種觀點可以通過這樣一種方式來理解:有機體所組成的物質在其生命中總會被替換,但這並不會令它們成為某種不同的東西。這一觀點暗示了某種“心”概念的首要地位,因為它淩駕於自然之上,產生了可理解的形式:沒有心的活動,任何確定的事物都不會產生。因而,哲學的核心變成了主體的活動,而非對客觀自然世界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