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戰爭帶來的恐怖,在西班牙藝術家弗朗西斯科·戈雅(Francisco Goya)[1]陰鬱悚然的版畫中展現得淋漓盡致。雕刻於1810—1820年間的《戰爭的災難》(The Disasters of War)凝結了西班牙遊擊戰中殘忍痛苦的瞬間:婦女正遭到淩辱,絞架上懸掛著平民綿軟的屍體,一位神父被絞殺,一名士兵將被斧頭劈開頭顱。這裏已不存在善惡的分際:在某些版畫中,根本無法從施暴者與受害者中區分誰是西班牙遊擊隊員,誰是法國士兵。暴力不分皂白,不作區別,而這正是恐怖之處:任何時間,任何人都可能淪為犧牲品。(參見圖7)
圖7 戈雅1810年的版畫捕捉了拿破侖戰爭期間令人震驚的大規模人員傷亡。人們並不知道受害者的國籍,其中有些是士兵,還有些是平民。這些都強烈暗示了戰爭的恐怖特性及其濫殺濫傷的本性
法國戰爭幾乎顛覆了18世紀關於戰爭存在“規則”的觀念。瑞士法學家艾默瑞奇·德·瓦特爾(Emmerich de Vattel)1758年的作品《萬國公法》(The Law of Nations)是一次具有影響力的嚐試——它企圖勾勒出戰爭與和平期間國際關係的行為準則,包括“正義戰爭”的定義及如何對待平民與財產,書中寫道:“歐洲國家幾乎始終以極大克製和寬容來進行戰爭。”上述理念得到了18世紀世界主義(cosmopolitanism)的包裝——後者認為人人都具備關於理性、某些權利的基本共識並且遵循相似的自然法則。然而,法國大革命與拿破侖的全麵戰爭並非如此,它以其野蠻殘暴戳破了上述幻想。在啟蒙運動的人道主義中也存在著一種危險的矛盾之處。表層之下,暗流湧動:不遵守有限戰爭準則的那些人會如何?那些采取與18世紀法學家設想的那種“按部就班”模式不同的叛亂者、遊擊隊、土匪或非歐洲“野蠻人”又如何?那些被對手認定違背了戰爭法則或發動不義戰爭的國家怎麽處理?瓦特爾本人給出了答案:它們是人人得而誅之的“怪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