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牛津通識課(全四冊)

03 戰爭的目的與手段

克勞塞維茨認為,隻要理論家知道戰爭理論的局限性,隻要他充分重視所涉及的不可量化的精神因素和可量化的物質因素,把戰爭理論化便是合理且有用的。的確,精神和物質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是他整個理論方法的基礎。對他來說,戰爭是它們之間永恒的辯證關係,彼此滲透,相互作用。

這種既對立又相互聯係的概念之間的辯證關係模式顯然吸引了克勞塞維茨,也吸引了與他同時代的許多德國思想家。在這方麵,對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之間關係的處理就是一個例子。另外一個例子是我們前麵提到過的曆史知識和批判性判斷之間的關係。在他那個時代,在“理念”和它的表現形式之間,在“絕對”和“真正”的戰爭之間,也存在著類似的情況。進攻和防守之間的辯證關係也是如此,而最重要的是目的和手段之間的辯證關係。這種辯證法並不是黑格爾式的,它完全沒有導致產生與自己對立麵的綜合。相反,它是對立兩極之間的一種持續的相互作用,每一極隻有在參照另一極時才能完全被理解。如果不理解精神力量和物質力量之間的辯證關係,就不可能理解戰爭的本質。但是,如果不了解目的和手段之間的辯證關係,特別是戰爭的政治目的和為達到這一政治目的而采取的軍事手段之間的關係,就不可能概括出戰爭行為的實際理論。

直到生命的最後幾年,克勞塞維茨才得出了他著名的結論,即“戰爭隻不過是用其他手段來延續政策”,或者更明確地說“不過是用其他手段的混合來延續政策”[27]。我們已經看到,在1804年至1805年他最早的著作中,他提到過戰爭的政治目的,卻沒有任何跡象表明他所說的觀點是標新立異或富有爭議的。這個想法在當時沙恩霍斯特的圈子裏可能已經司空見慣。在同一時期,克勞塞維茨提出了兩種類型戰爭的理論,這同樣是老生常談,即“戰爭要麽徹底消滅敵人……要麽以條款的形式讓對方接受一些條件”。他重點強調的,不僅是戰爭本身,更是其作為實現特定目的的手段,而對此的評價應根據其效力本身加以評估。正是出於這一點及其他原因,他才批評了比洛(Bülow)。克勞塞維茨認為,比洛根據“是否在敵人勢力範圍內進軍”對戰略和戰術所下的定義,“最不符合哲學”,因為它沒有抓住要點。他堅持認為,任何藝術行為都是“為實現既定目的(Zweck)而利用的手段(Mittel)”。他對戰術和戰略的定義很明確:“戰術是在戰役中,利用武裝力量的原則;戰略是為了實現戰爭的目的,而利用個別戰役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