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牛津世界史:牛津英國史

第五章 都鐸王朝2

新教改革的危險往往是矯枉過正:1549年的康沃爾叛亂中,反對克蘭麥的第一《公禱書》,是民眾會集舉事的原因。傳道者的許可製度到1548年9月已瓦解,薩默塞特被迫暫時禁止所有布道——無論是否獲得許可證,他隻支持宣講官方布道書。他承諾“結束所有宗教爭議”和建立“統一秩序”;而克蘭麥希望讓英格蘭成為歐洲宗教改革的中心,他寫信給不來梅改革宗教會領袖艾伯特·哈登伯格(Albert Hardenberg):

我們渴望在我們的教堂宣揚上帝的真正教義,我們完全不希望變化和不穩定,也不希望模棱兩可:但是,拋開所有世俗的考慮,我們希望向後人傳遞一種真實明確的、符合《聖經》規則的教義形式。讓所有國家都尊重我們的教義,它由學識淵博、虔誠的信徒組成的權威來表述;這教義也給所有後代傳下可供模仿的模式。為了實現這一重要想法,我們認為有必要得到學者的幫助,把他們的觀點與我們自己的觀點加以比較,這樣可以消除教義上的爭議,建立一個完整的、真正的教義體係。

響應克蘭麥號召的新教神學家包括來自蘇格蘭的約翰·諾克斯(John Knox),來自斯特拉斯堡的馬丁·布瑟(Martin Bucer),來自波蘭的拉司基(JohnàLasco),來自意大利的彼得·菲密格理(Peter Martyr Vermigli),以及有爭議的嘉布遣會前副主教貝爾納爾迪諾·奧齊諾(Bernardino Ochino),他在16世紀40年代初高調皈依新教。

然而,克蘭麥不是一個激進的人。到了1550年,他自己皈依了聖餐禮的新教神學,但他認為他的首要責任是維護英格蘭教會的“秩序和體麵”——這意味著要保留教士的法衣和許多舊的天主教禮拜儀式。這並不是激進的新教徒的觀點。諾森伯蘭曾無意中欲授予約翰·諾克斯一個羅徹斯特主教頭銜(還好諾克斯拒絕了);約翰·胡珀(John Hooper),被任命為格洛斯特主教,但很快就在教士法衣問題上與克蘭麥發生了爭執。不久,克蘭麥開始意識到,宗教統一隻能以犧牲一致性為代價,他的《公禱書》的兩個版本(1549年,1552年)不僅需要得到議會批準,也必須通過《信仰劃一法案》強製執行;因此英格蘭教會的教義和禮拜儀式,現在都依賴於議會權威,而不是最高統治者的意誌和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