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牛津世界史:牛津英國史

第七章 18世紀

(1688—1789)

保羅·蘭福德(Paul Langford)

革命及其影響

1688年“光榮革命”的曆史重要性,在數代人不斷重新解釋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起伏不定。在20世紀,這場革命尤其不被人重視;甚至在現代曆史學術的要求下,其意義可能有完全消失的危險。麥考利和維多利亞時代的輝格黨人所鍾愛的自由主義和民主精神的決定性勝利,已經萎縮成自私的專製政治的保守反應。特別是與現代革命相比,它似乎更像是宮廷政變,而不是社會或政治權力的真正轉變。這種印象得以加強或許是因為其具備當時最值得信賴的特征之一——相對沒有那麽暴力。然而,這方麵可能言過其實了。在蘇格蘭,對被廢國王的支持者不得不通過武力來鎮壓,這一過程於1689年完成。在愛爾蘭,完全是一場浴血之戰,這在愛爾蘭神話和記憶中仍然占有突出位置。當倫敦德裏的圍困被解除,詹姆士二世在博恩戰役中被徹底擊敗時,阿爾斯特的新教徒們當然認為他們的救贖是光榮的,但他們幾乎沒有想到:沒有不流血的勝利。

在英格蘭,人們很容易認為情況也是這樣的。前保皇黨尼古拉斯·埃斯特蘭奇(Nicholas L’ Estrange)證實,僅僅因為偶然,因為詹姆士二世的朋友們沒有章法,尤其是國王本人出人意料地未在自己的王權範圍內提高王權標準,才避免了如同17世紀中葉那麽嚴重的內戰。然而,令埃斯特蘭奇感到寬慰的是,他的家人在斯圖亞特王朝的事業中免遭進一步的犧牲——這或許讓我們了解到,在革命過程中英格蘭相對比較平靜。從1689年1月在倫敦舉行的議會辯論開始,隨後的幾個世紀一直存在著一種明顯的妥協感,即有必要從邊緣後退一步。該會議通過簡單的通過一項法案的權宜之計轉變為議會,盡可能遵循1660年複辟時使用的程序形式,顯示了一種可以理解的願望,即:把表麵上非法的事物變成合法的。在實質問題上,優先事項顯然是找到一個共同的核心協議,而不是測試任何一方提供的更極端的解決方案。奧蘭治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成為國王,王後是瑪麗。由丹比領導的托利黨更喜歡瑪麗作為唯一的君主,或者以詹姆士二世的名義實行某種形式的攝政統治。但新教徒的救世主隻接受王冠。盡管如此,人們還是盡一切努力隱瞞正在做的事情的革命性質。雖然詹姆士的所謂非法行為——特別是他對常備軍的依賴以及他對分配和暫停權力的依賴——遭到正式譴責,但是《權利法案》卻竭盡全力假裝被廢的國王實際上已退位,讓被遺棄的王國別無選擇,隻能尋求奧蘭治家族的保護。盡管出現這種情況令人難以置信,但足以獲得統治階級中大多數人的同意。不可避免地存在例外情況,由坎特伯雷大主教桑克羅夫特(Sancroft)領導的一些教士,以及在七主教案件中協助推翻詹姆士二世的兩位主教,拒絕宣讀“大會”擬定的措辭謹慎的誓言。其他人,比如諾丁漢的保守黨,1681年至1687年,政府反對派的資深擁護者們,則努力與一個合法的國王的概念做鬥爭——在議會中國王被視作不一定合法的實際存在,但畢竟這不是上帝的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