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維珍而言,1993年是一道分水嶺。從那年起,我們頭一次擁有了豐裕的資金,並確立起“維珍”的強大品牌,可廣泛用於各種業務。我們麵對著未知的領域,但我們終於能夠順應自己的本能,不用再花全部的時間勸其他人順應我們的本能了。一旦完成了從維珍唱片公司到維珍大西洋航空公司的驚人飛躍,我們就能夠放手嚐試任何事情了。從第一次在船屋上仿照一份舊合同並簽下麥克·歐菲爾德到現在,我們已經走過漫漫長途。鬥轉星移,如今我們在銀行裏存著5億英鎊。但我堅信,錢不應該就這麽放在那裏。
這時,我當然可以退休,集中精力學習如何畫水彩畫、如何在高爾夫球場上擊敗我媽媽。然而,不管是當時還是現在,這麽做都不符合我的本性。人們問我:“為什麽你現在不好好享受人生樂趣?”他們的話都不得要領。對我而言,工作就是樂趣。在我喜愛的經商方式中,樂趣都是其核心;從一開始,我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以樂趣作為關鍵;維珍成功的秘密恰恰在於樂趣而非其他因素。我意識到,認為經商有趣且富於創意的觀點與傳統觀念不符,這當然也不是某些商學院教學生做生意的方式,在那裏,生意意味著苦差事,意味著許多“貼現現金流”和“淨現值”。
經常有人要我給自己的“商業哲學”下個定義,但通常我不會這麽做,因為我不相信它能像食譜那樣教給別人。沒有什麽能確保成功的因素和技巧。確實也存在一些要素,如果好好遵循,就可確保生意維持下去。但你不可能為我們的商業成功下一個清楚的定義,然後像香水那樣把它用瓶子裝起來。事情沒這麽簡單。要獲得成功,你必須走出去,全力投入其中;如果你擁有一支優秀的團隊,而且運氣非常好,那麽你或許能有所作為。但按照別人的規則依樣畫葫蘆,你當然無法確保自己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