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命運的內核

“出去嗎?”哈裏斯有些驚異地問,“到哪兒去?”

“到城裏去一趟。”威爾遜一邊解防蚊靴的鞋帶一邊回答。

“這個時候你進城有什麽可做的?”

“有點兒公事。”威爾遜說。

他想,也可以算做一樁公事吧,一件需要獨自處理的、沒有什麽樂趣的事。幾個星期以前他買了一輛舊汽車,這是他的第一輛小汽車,他開車的本領還很不熟練。在這種熱帶氣候裏,所有的零件壽命都不很長。他每行駛幾百碼就需要用手帕拂拭一下窗玻璃。克魯鎮的一所所小房子門都敞開著,可以看見家家戶戶圍坐在煤油燈四周,等著涼爽一些再上床睡覺。水溝裏躺著一條死狗,雨水從它膨脹的、發白的肚子上流過去。他把車放到第二擋,速度比走路快不了多少。因為燈火管製,私人汽車的車燈隻能露出名片大小的一塊亮光,所以威爾遜隻能看到十五步遠的地方。汽車開了十分鍾才到達警察廳附近那株大木棉樹下麵。警察廳的各個辦公室燈光都已經熄滅,他把車停在大門外邊。如果有人看到他的汽車,他們會以為他在警察廳裏辦事。他打開車門,坐著猶豫了一會兒。在雨地行走的那個女孩子的身影同身邊放著一杯果汁、伏在桌上看書的哈裏斯形象在他的腦子裏鬥爭著。他愁眉不展地想:如果欲念占了上風,將會導致多少麻煩事兒;事後的悲哀在事情發生以前就沉重地壓在他心頭了。

他忘記了帶傘,往山下沒有走出十幾碼路渾身就已淋透了,逼著他的腳步往前邁的與其說是欲念,不如說是好奇心。如果一個人在一個地方住久了,遲早要嚐一下本地風味。這也如同臥室抽屜裏收著一盒巧克力一樣,不把它吃光,心裏總覺得記掛著些什麽。威爾遜想:這件事過去以後,我又可以給露易絲寫一首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