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已經提醒過大家注意意大利城市模式的推廣。然而,在意大利獲得公民權之後則是另一番光景。盡管我們不太清楚,但顯然新的羅馬共同體擁有相對同質的政製(架構)且適於城市社會。實際上,在與其他共同體交往時,羅馬很難在城市中心(這一政製)之外還考慮其他。隨著新羅馬共同體的建立,意大利公民權的獲得對城市中心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刺激,而這似乎又反過來成為促進意大利羅馬化的因素。
關於羅馬化現象,至少有兩個層麵必須加以研究。從精英的層麵開始研究可能最容易。精英階層相對的高度流動性一直是羅馬體製的重要特征。自然,一個家族之中從未有人擔任官職的人,很少能像蓋烏斯·馬略和西塞羅那樣達到執政官的高位。但一個家族通過幾代人時間獲得執政官之位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而且,一個人如果是家族中首位官至執政官或者其他高官者,他就會被稱為“新人”(novus homo),並由此使自己及後代獲得貴族身份。在整個共和國曆史上,一個家族如果來自新近獲得公民權的共同體,那麽可能隻需一代人時間,此家族就踏上了通向高官之位的晉升之途。公元前91—前89年間,大量意大利地區居民獲得公民權,他們的晉升軌跡與上述內容並無二致。到了奧古斯都時代,元老院中充斥著來自最近才獲得公民權的共同體的精英成員,其中很多人的後代將會升至執政官之位。晉升之路所需的是那些一向有效的優勢,比如與已經手握大權者的友誼、財富、演說技藝與軍事才能等等(見第五章,共和國後期的意大利作家)。
將意大利居民作為一個整體對其羅馬化加以評估則要困難得多。我們得承認:存在著不識字且窮得沒有資格加入羅馬軍隊的田間勞動者,但我們對他們的文化程度一無所知。我們所有的知識即便不是與精英相關,至少也是與接近精英的人相關。由於存在著這樣的局限性,要了解整個意大利共有本地文化的生存或湮滅狀況,有四種標識性因素值得注意:語言、宗教習俗、家庭結構和喪葬儀式。其中這最後一種特別有用,因為有不少相關的考古實物可以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