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斯珀·格裏芬(Jasper Griffin)
我們可以從兩個不同的方麵看待古希臘羅馬史:可以把它們看作是單一的整體,自公元前8世紀希臘城邦(the polis)出現時起,至羅馬帝國大擴張與最終解體時止,這是一個依賴於羅馬軍事與政治實力的社會,但它的文化、文學和藝術實際上卻是希臘-羅馬的。我們也可以把它們分作兩段不同的曆史。首先是希臘城邦從貧困與晦暗狀態中脫穎而出,發展為“古典時期”的那種充滿自信的輝煌,時間是公元前5世紀。隨著亞曆山大的征服戰爭,他把疆域擴至亞洲的廣大地區,但最終被羅馬軍團所並吞。隨後是另一段曆史:羅馬由蕞爾小邦一路奮爭到至高無上的地位,起先在意大利,之後在整個地中海區域。此間它失去了自身的共和政體,轉變成一個帝製國家,征服與壓榨希臘的各個城市與諸王國,統治著世界;直到“蠻族”人逐漸變得異常強大,把帝國分解為許多基於不同實踐和信仰的國家。這兩段曆史中的每一段,都包含著某些重要的真實信息。
古希臘羅馬在這一漫長的曆史沿革當中,真正具有創造力的時期頗為短暫。決定性的進步是在希臘古風與古典時代(公元前8—前4世紀初期)取得的。正是在這一短暫時間裏,在東地中海的一處不大的地域上,出現了一些對我們至關重要的社會。民主製就是在這裏被發明出來,並引起爭論,不斷完善與受到抨擊的。羅馬人反對民主製。在馬其頓國王征服希臘之後,接踵而來的是羅馬共和國的征服,民主被鎮壓下去,以便上層階級的統治。經曆多個世紀幸存下來的文獻作品中,還討論了其他問題,包括奴隸製是錯誤的(反自然的)嗎?法律、人類或神靈的本原是什麽?是否應該為了國家利益廢除家庭(柏拉圖在理論上認為應廢除家庭,斯巴達人長期以來在實踐中朝著廢除家庭的方向前進)?公民抗命是否在有些時候是正義行為(如索福克勒斯的悲劇《安提戈涅》中對此有經典的討論)?正確的性關係是什麽(柏拉圖設想過,阿裏斯多芬嘲弄過有關婦女擁有政治權力的思想)?如何超越血緣族係之間的仇恨與對家族的忠誠從而確立法治?怎樣看待一個國家對其他國家統治的正當性,或者說是否根本就沒有這樣一種正當的東西,而隻有無情的強權邏輯(修昔底德曾對此作過很多論述)?一個共同體的理想規模有多大?血統具有怎樣的作用?教育對人品的形成有什麽作用?顯而易見,希臘創造力的衰減,與政治獨立的喪失密切聯係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