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年12月23日,明治新政府向幕末時期與日本簽訂不平等條約的歐美各國派遣大型外交使節團,因其團長特命全權大使為右大臣岩倉具視,所以稱為“岩倉使節團”。該使節團的使命共有三項,首先是新政府成立後禮節性訪問條約簽訂國,其次是為修改不平等條約進行預備**涉,第三是考察歐美先進國家的製度文物等。為完成第一、第二項使命,配備4名重量級的副使,即參議(國務委員)木戶孝允、大藏卿(財政部長)大久保利通、工部大輔(工業部副部長)伊藤博文、外務少輔(外交部長助理)山口尚芳,另外還有許多書記官(輔助部長起草文書的高級官員)。為完成第三項使命,各行政機構派遣高級官員(理事官)及其隨員,進行不同領域的調查研究,因而使節團規模龐大,正式成員47人(其中1人已在國外,平均年齡30歲),另外還有正使與副使的隨從12人。使節團從橫濱乘坐“美國號”輪船出發時,還有49名公費、私費留學生一同前往歐美各國,其中有5名女留學生以及前去法國留學、後來著名的自由民權運動理論家、因翻譯盧梭的《契約論》而被稱為“東洋盧梭”的中江兆民。半數以上的政府最高官員出訪,以至於親自到碼頭送行的留守政府首領西鄉隆盛在輪船開動以後說道:“如果那條船沉沒,日本政界也就清靜多了”,引得大家一陣大笑。
本來計劃10個月的旅程,最後增加了一倍多。首先22天的橫跨太平洋漂流到美國,然後乘坐橫貫北美大陸的列車到達華盛頓。因為沒有條約談判全權委任書,大久保利通與伊藤博文又慌慌張張回到日本,等他們再次到達美國後,有關國家拒絕就條約進行談判,因而使節團的使命就剩下第一項和第三項,側重點在第三項,即考察西方先進國家的文明。全部行程是:逗留美國200天,逗留英國120天,其他10個國家210天,岩倉大使1873年9月13日回到橫濱時,在外長達1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