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條證據來自石器及其有限且經常重複出現的形製。奧克利(Oakley)指出,一些手斧在燧石內含有化石貝殼,原始人在打製石器時將這些貝殼精心保留了下來。尊重這些美麗的物品,堅持一種石器形製,有時會被認為是象征意義上表達思想存在的有力論據。然而,必須記住的是,我們是靈長類動物,具有模仿的特質,學習是通過仿效我們所見之物,而不是我們聽到的指示來進行。這種模仿行為足以製造石器,而現存的留在洞穴內的和沿河休憩點的遺物則可作為現成的模仿範本。博爾德所倡導的觀點是,他的5個尼安德特部落中的每一個都有製成專門用途的石器,如果認為他們希望用石器來表達自己的部落身份,這似乎是過去將英國卷傘(English rolled umbrella)和法國長棍麵包(French baguette)作為身份象征一樣,根本沒有這個必要。
因此,正如戴維森和諾布爾所主張的,歐洲的這些早期原始人類最好被視為以工具作輔助的原始人。這與運用文化的人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後者的情況下,以工具、服飾、裝飾品、房屋等形式的物質文化是一種匯聚和傳播信息的媒介。隻有當存在一套經廣泛認可的象征性規則的時候,文化的運行才有它的意義。我不認為這種能力存在於舊石器時代晚期以前,因為在拓荒時期,原始人類沒有諸如鑽過的狐牙、穿孔的貝殼和其他可作為身體飾物或縫在衣服上的物品。這些物品在距今4萬年之後是普遍的,呼應著法伊弗(Pfeiffer)曾經提到的“創造力大爆發”。正是在這個時期,考古遺物經由它們的風格處理,間接地表達出了其他的信息。也正是在那時,小型雕像、雕刻吊墜和岩畫等藝術品形式出現了(見第二章)。
他們是如何生存的?
我在圍繞歐洲人類的神話和故事中走了一大圈。現在是時候對這70萬年的概況進行一個說明了。他們的行為是否與我們不同,對於這個先前的問題,現在可以進行研究了。我很清楚,對於這整個時期來說,答案必然是肯定的,盡管這期間有重大變化。關於語言能力和智力問題,將在下一章中討論。但這些早期人類並不具備完全清晰的言語或我們所知的語言這一結論,現在已被廣泛接受了。這種缺失顯然會對社會和生存產生重大影響。但是,這對我形成上述考古記錄有何幫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