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南北朝:帝國黎明前的生存啟示錄

到洛陽去,到漢人的地方去

說回由馮太後主導的王朝改革。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削弱潛在的政敵,馮太後決定從人事和吏治整頓兩方麵尋找突破口。

馮氏規定地方官員隻要治績突出,任滿一年就升遷一級,而治績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處罰。過去,拓跋鮮卑的賦稅製度混亂,地方上州郡與縣爭收租調。現在朝廷嚴令隻能由縣級政權征收,削弱了州郡的財權。如此一來,朝廷(其實就是馮太後)加強了對地方官的控製,而地方反抗中央的資本被大為削弱。

馮太後的人事改革還有許多清明的地方。比如北魏一改鮮卑民族的掠奪本質,在朝廷執行班祿製。鮮卑貴族原來是沒有薪水的,要用錢的時候就到地方財政上拿,或者公然敲詐勒索、索取賄賂。現在馮太後申明任何官員在俸祿以外貪贓滿一匹絹布者,處死。考慮到許多官員都拖家帶口,俸祿可能不夠,朝廷又規定地方官可以按官職高低領取一定數量的俸田,耕種收獲,補貼家用。這些俸田不準買賣,官員離職時移交下任。後來其他政權覺得俸田製不錯,紛紛效仿。馮太後也算是為中國官僚體係提供了一項原創製度。

有一項改革可能在馮太後心中並不是重點,卻對中國曆史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那就是均田製。

作為漢人的馮太後對農業結構的基本理解是地主與雇農的合作。長期戰亂製造了大批的無地農民,也讓北魏朝廷掌握了大量的無主土地。於是朝廷頒布均田令,根據百姓家庭的不同情況,授予不同數量的國有土地。所授田地有露田、桑田之別。其中露田種植穀物,不準買賣,得田百姓七十歲時交還國家;桑田種植桑、榆、棗等經濟作物,不需交還國家,允許百姓自由買賣。

均田製的推行對於“不習農桑”的鮮卑經濟來說是一大進步。它的本質是國有經濟,以國家掌握的土地和人口為基礎。戰爭導致百姓脫離田地,背井離鄉。國家掌握著大片無主土地,但缺乏人口。原先固定在土地上的百姓不是成了遊民就是依附豪強地主,成了後者的蔭戶。因此,北魏又和地方豪強、宗主展開了對人口的爭奪。馮太後在國內推行三長製,抑製地方豪強蔭庇戶口。朝廷調查人口,規定每五家為鄰,設立一個鄰長。每五個鄰為一裏,設立一個裏長。每五裏為一個黨,設立黨長。三長協助官府管理人口、征收賦稅,大大削弱了地方豪強的勢力,保證了均田製需要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