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正在衝突或爭吵的雙方,由於情緒激昂,往往對於出麵調解的人持有緊張、戒備乃至對立的情緒,對於他人的調解介入有抗拒之心。所以,要化解衝突與糾紛得先用言語化解他們的防備之心,使自己能介入衝突雙方之間。
首先,言辭要真誠懇切。對於衝突的雙方,先用溫和的語言表達自己不希望看到他們衝突的意願,向他們展現自己欲幫助雙方化解糾紛的誠意。作為調解人,不能語氣太硬,不能指責哪一方,讓雙方衝突更厲害,或者將自己也變成衝突的一方。
其次,對雙方各讚一麵。在當麵調解糾紛時,為了讓雙方能接受自己這個調解人的介入,就需要讓他們覺得你不是來幫助哪一方的,而是公正不阿的。這就需要在調解前,對雙方的立場觀點先加以附和與讚同,避免其中的一方把自己放在對立麵上。先對各方的某方麵主張表示讚同,往往能讓他消除警戒心,把你當作自己人來看,如果雙方都把調解人看作自己人,是值得信賴的公平正義的代言人,那麽雙方就會願意接受調解人的介入,聽調解人的話。
勸架最重要的是一碗水端平,要做到公平。
一、要了解情況
盲目勸架,講不到點子上,非但無效,有時還會引起當事人的反感:“不了解情況,瞎說什麽?”而弄清情況再講話,效果就較好。假如對鄰居、同事間原因複雜的爭吵,更要從正麵、側麵盡可能詳盡地把情況摸清,力求把話講到當事人的心坎上。解繩結就要看清繩結的形狀,解除心上的疙瘩,更要把疙瘩看透。
二、要分清主次
矛盾有主次方麵,吵架的雙方有主次之分。勸架不能平均使用力量,對措辭激烈、吵得過分的一方重點做工作,就比較容易平息糾紛。如果不分主次,平均使用力量,效果肯定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