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1月,一位聯合愛迪生公司的工作人員在清掃辦公室時,發現公司的一個窗台上放著一枚自製的炸彈,而且上麵還附有一張紙條:“聯合愛迪生的罪犯們,這是給你們的禮物!”那位工作人員頓時嚇得大驚失色,他立刻上報了公司負責人,並打電話報警。
警方隨即趕到案發現場,並讓炸彈專家對這枚自製的炸彈進行檢查。炸彈專家經檢查發現,這枚炸彈是由磺、木炭、硝、鋁管等材料配置成的,製作上可以說是粗製濫造。不過,紙條上麵的字跡卻非常漂亮。炸彈雖然沒有被引爆,但警方卻找不出任何有用的線索,隻能從這張字條上理解凶手意在報複。
雖然凶手的目標直指聯合愛迪生公司,但由於這家公司是負責紐約市供電的合並公司,旗下有數家子公司,並且成立的時間較為短暫,所以工作人員的信息檔案並不是很健全。另外,聯合愛迪生公司在合並之後,很多分公司的人事記錄雜亂無章,警方要想從中查出嫌疑人,猶如大海撈針一般。由於炸彈沒有被引爆,因此,當地警方並沒有特別重視這起案件。
不過,在10個月後,當地警方在街上巡邏時發現了一枚與放置在聯合愛迪生公司的自製炸彈相類似的炸彈。經炸彈專家檢查發現,這枚炸彈上還綁有沒有開啟的定時器。
1941年12月,日本襲擊美國太平洋海軍艦隊基地珍珠港,這次襲擊導致美國卷入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不久,紐約警方收到了一封來自威切斯特縣的信:“在戰爭期間,我不會製造更多的炸彈。我也是一名愛國者,我會在日後懲罰聯合愛迪生,他們將為自己可恥的行為負責。”警方發現,這封信的筆跡與之前在聯合愛迪生公司發現的炸彈上所附信件的筆跡完全相同。因此,他們推測,罪犯可能是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