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裝傻”的方式智取勝利,是一種真正的技能。人的腦子反應一般情況下要慢於嘴巴,一旦情緒激動的時候,很容易忘記自己本來的目的,而且言多必失。在某些情形下,做到剛剛好就行,不要太過於出風頭,適當地隱藏自己的實力。在談判中保持沉默,懂得克製自己可以有效取得製勝的成果。聰明地“裝傻”,可以使你看到許多人無法理解的東西,對待事情或談判時會更加成熟穩重。
“裝傻”帶來的線索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喜歡與那些看來傻傻的人說話,對他們沒有戒備之心。因為在“傻瓜”麵前,人們會變得放鬆很多,覺得不可以在聰明人麵前說的,在這裏什麽都可以說。而FBI探員正是抓住了人的這一心理,為了從案件知情人那裏得到更多的線索,一般會適時地采取“裝傻”的策略。
史密斯是一名有著20年工作經驗的優秀探員,也是美國聯邦調查局裏最厲害的雙麵特工。他在工作期間,為了賺取大量的金錢,出賣過多國的情報。隨著國家情報的不斷泄露,聯邦調查局意識到自己身邊藏著一個“內鬼”, FBI高層為了揪出這個間諜煞費苦心。但是由於史密斯行事非常謹慎,又是出了名的狡猾,所以調查多年都未果。
終於在一個多人組成的調查團的不懈努力下,史密斯的身份被揭穿。在整個案件的調查取證中,起到關鍵性作用的居然是一個看起來毫不起眼的“傻瓜探員”佩爾。正是由於他提供的線索,才找到了史密斯犯罪的證據。
史密斯雖然是個聰明厲害的特工,但他疑心很重,基本做什麽事情都是親力親為,從不假手於人。他在聯邦調查局除了他自己,幾乎不信任任何人。但一人卻例外,那就是“笨笨”的佩爾。因為像史密斯這樣聰明謹慎的人,會讓人產生一種距離感,一般都敬而遠之。對於像佩爾這種呆呆的經常會犯錯誤的人,會讓人產生一種安全、可靠的感覺。史密斯就是看中了佩爾的這一特質,選擇他做自己的助手。和他在一起,史密斯會很放鬆,不再保持那麽高的警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