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柱說,“我從此再也不搞股份製了”“母公司一定是我個人所有,下麵的分公司我可以考慮控股”“中國人合作精神本來就很差,一旦有了股份,就有了和你鬥的資本,會造成公司結構不穩定”。史玉柱之所以如此堅決,是因為他有前車之鑒。
1989年8月底至9月初,在朋友的介紹下,史玉柱聘請了三名員工。剛過了一個月,除了管財務的員工,另外兩名員工找到史玉柱,說:“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持有股份,大家應該將賺到的錢分掉。”史玉柱聽後拒絕了,提倡將賺到的錢主要用來繼續進行廣告宣傳。不過為了安撫他們的情緒,史玉柱表示,股份的事情可以商量,但絕不能平分,即四個人每人占股25%,因為軟件是自己開發的,啟動資金也是自己出的,所以自己要控股,他們三個人合起來可以占股10%—15%。這兩名員工認為平時自己也沒少出力,按照史玉柱的分配,自己的股份太少了,於是跟史玉柱爭執起來。史玉柱當時非常生氣,順手抄起電腦,摔在地上。
這件事對史玉柱的影響很大,他堅持認為,以後每一個“根公司”一定要由自己一個人獨資。在對待高管的時候,他采取的是高薪加獎金的形式,從來不向他們許下股權的承諾。史玉柱說:“後來我就給我的高管高薪水和獎金,就是給比他們應該得到的股份分紅還要多的錢。我認為,這個模式是正確的,從此以後,我的公司就再沒發生過內鬥。”
股權集中的重要性在史玉柱心中的地位始終是不容動搖的。2001年,他複出之後,在央視《對話》節目中談道:“我覺得在中國搞民營企業,開創初期我覺得股權不能分散,凡是股權分散的企業,你看最後稍微隻要這個公司一(有)起色,賺了第一筆錢開始,馬上就要不穩定,就要開始鬧分裂。很多企業垮,不是因為它長期不賺錢,是因為它賺錢了馬上垮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