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衛所製度將軍權分作兩部分,武人帶兵作戰,文人發令決策。在平時,衛軍各在屯地操練,戰時集合成軍,文人任將軍總兵官,統帶出征。戰事結束,衛軍務回原衛,將軍交回將印,也回原任。將不專軍,軍無私將。唐宋以來的悍將跋扈、驕兵叛變的弊端,在這製度下是完全根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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