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前幾章裏討論了兒童追求優越感的例子,與這些例子形成對比,許多兒童和成年人都有一種把自己和他人聯係起來的願望——在與他人的合作中完成自己的任務,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這種現象可以用社會感情這一術語來概括。那麽,社會感情的根源是什麽呢?這個問題存在著很大爭議。但根據本書作者至今為止的發現,社會感情和人的概念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
我們或許會問,比起人對優越感的追求,社會感情在某種意義上是否更接近人類的天性?這個問題的答案是,這二者歸根到底都有著相同的內核,個體對優越感和社會感情的渴望都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二者都是人們渴望獲得肯定和認可的根本表現,但這兩種表現形式不同,因為它們涉及對人性的兩種不同假設。個人追求優越感涉及的人性假設是個體可以不依賴於團體,但社會感情所根據的卻是另外一個人性假設——個體在一定程度上依賴群體和社會。從人的本性來看,社會感情無疑是優於個人追求優越感的。前者代表了一種更合理、在邏輯上更為根本的觀點,而後者則是一種膚淺的看法,雖然作為一種心理現象它更常見於個人生活中。
如果想知道社會感情在何種意義上合乎真理和邏輯,那我們隻需對人類的曆史做一個考察,就會發現人類總是過著群居生活。這一事實有著合理的解釋,因為單個不能保護自己的動物都會抱團取暖,以求自保。如果我們把人和獅子做個比較,就可以認識到:人類的生存很不安全。很多體型和人類相仿的動物比人類更加強壯,大自然賜予它們更好的身體武器,用來攻擊和防禦麵對的威脅。達爾文觀察到那些防禦能力不夠強大的動物都是成群結隊地出沒。例如,身體力量驚人的猩猩一般和伴侶單獨生活,但同是猿類家族中力量較弱的成員則總是集體生活在一起。正如達爾文指出的那樣,因為大自然沒有賦予某些動物諸如尖爪、利齒、翅膀等身體武器,這些動物才組成團體一起生活以彌補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