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通常會認為,智力正常的兒童取得了好成績是因為遺傳。這其實是錯誤的,教師和學生都應摒棄這一錯誤觀念。或許兒童教育的一個最大謬誤,就是相信能力是可遺傳的。當個體心理學首先指出這一點時,很多人覺得那不過是我們的一種樂觀的猜測,並沒有科學依據。但現在越來越多的心理學家和病理學家開始認可和接受這一觀點。在困難麵前,遺傳的說法容易被教育者當作一種借口拿來為兒童開脫。每當出現困難、需要人們做出努力去解決問題時,人們就拿遺傳來推卸責任。但是,我們沒有權利逃避自己的責任。對任何旨在為自己推卸責任的觀點,我們都要心存懷疑並積極否定。
一個教育工作者,如果相信自己的工作具有教育的價值,相信教育能夠培養人的性格,改善人的能力,他就不可能輕易接受遺傳的理論。我們這裏所說的並不是身體上的遺傳。眾所周知,器官的缺陷,甚至器官能力的差異可能是由遺傳因素導致的。但是,人體器官的功能和心理能力之間有著怎樣的關聯呢?在個體心理學中,我們堅持認為,心理會體驗到器官的能力水平,並對它做出反應和處理。但有時候,心理會過多地顧及器官的能力,器官的缺陷會引起心理恐懼,以致這種缺陷消除之後,心理的恐懼還會持續很久。
人們總喜歡追根究底,喜歡尋求現象背後的成因。但是,以這種追根究底的做法(即認為能力是天生遺傳的)的觀點去評價一個人會造成一種誤導。這種思維方式通常會犯一種錯誤,就是忽略了我們大部分的先祖;忘記了在家族世係圖裏,每一代都有父母兩個長輩。如果我們向上追溯五代人,我們就有64位先祖,那麽,後人的聰明才能無疑可以歸因於這64位先祖中的一位所具有的聰明才智。如果追溯至前十代人,我們的先祖就會有4096位。毫無疑問,我們也可以將後人的出類拔萃歸因於這些人中的一個。當然,我們也不能忽視,出色的先祖留下的某種遺風對後人的影響絲毫不亞於單純遺傳的作用。由此可見,為何有些家族會產生更多的人才。其中的原因不在於遺傳,而在於家族的行事作風。我們隻要回顧一下歐洲過去的一些情況,就很容易明白這個道理。在當時,很多兒童會被迫繼承父輩的事業。如果忽視當時的這一社會製度的作用,我們就會更加關注遺傳的作用,錯誤地認為有關遺傳作用的統計數字很有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