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來法院告兒子的。為此,女人天不亮就起了床,懷裏揣上兩個冷饅頭,翻山越嶺地往縣城趕。女人的腿腳不利索,女人本來可以搭汽車的,可她沒有,她舍不得花那幾塊錢。
趕到法院的時候,日頭已經老高了。女人摸出一個饅頭,就著院子裏的自來水,草草地填了填肚子,然後推開了接待室的門。
接待女人的是一位年輕的法官,一張娃娃臉,像是還沒有邁出校門的模樣。法官一見女人就叫起來:“大嬸,我認識您!”女人眯縫著眼打量起法官,說:“是呀,俺頭些日子來過兩次,隻是沒敢邁進這門。”法官笑笑,露出兩排好看的牙齒:“人民法院為人民,大嬸有啥不敢進的呢?”女人咧了咧嘴,也像是要笑,可終於沒能笑出來。
“大嬸有啥事?”法官把女人攙扶到椅子上,溫和地問。
“俺是來告兒子的!”女人咬著牙說,一副恨恨的樣子。
法官一怔,旋即便在女人對麵的桌子邊坐下來,拿出紙和筆,說:“別著急,您慢慢說。”
女人的眼眶一下子就紅了,她抬手抹了把臉,打開了話匣子。女人說,她就這麽一個兒子,在兒子七歲那年,他爹出了車禍,人沒了,家裏的擔子就落在她一個人身上。喂豬,種地,養兒子,她一路踉蹌著走了過來。兒子淘氣,不喜歡讀書,常常領了一幫孩子在街上打架,她沒少給人賠笑臉。兒子十八歲時,她賣了家裏的兩頭豬,求爺爺告奶奶把兒子送進了縣裏的化肥廠,成了一名工人。後來,兒子大了,該成親了,她又用攢了一輩子的積蓄,給兒子蓋了三間瓦房,把媳婦兒娶到了家。她想,自己也算熬出頭,該享享福了吧?誰知道,兒子娶了媳婦兒忘了娘,她自己一跤跌進了苦海裏。
“兒子怕媳婦兒,媳婦兒不讓俺跟他們一起吃住,嫌髒,兒子就把俺攆進連風雨都遮不住的土坯房裏,每月丟下半袋麵。媳婦兒不讓俺見孫子,不讓孫子喊奶奶,兒子就訓孫子,不讓孫子打俺的門前過,還動不動就喊老太婆。就連逢年過節,俺也是孤苦伶仃一個人。你說,俺這是生了個什麽孽障呀?”說到最後,女人嗚咽著哭出了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