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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職責的十四條

《十四條》的全稱是《領導職責的十四條》,這是戴明針對美國企業領導提出來的。它很快成為20世紀全麵質量管理(TQM)的重要理論基礎,並且被當成許多著名企業奉行的圭臬。

在戴明看來,如果一個企業迷失了自己的方向,也就是不清楚自己應該如何改進顧客的生活水平,那麽它必然會與顧客同樣地受到損害。試著采用其他的方法與技巧而不改變公司的管理哲學,是不會看見真正的成果的。

在長時間裏,戴明本人在不同場合對《十四條》有不同程度的強調,主要的精神可歸納為如下幾點:

——恒久地改進產品和改善服務

企業在製定目標時,不要隻對下一個月或下一個年度做計劃,而要堅持長遠建設的方向,要以不斷地創造、改進產品和服務為長遠目標,堅持經營,並且在所有領域加以改革和創新。

——運用新的管理哲學

管理思想對企業產品來說相當重要,企業要有一個嚴謹的管理思想,無論是產品質量還是服務質量都必須力求完美。不允許出現交貨延遲或差錯,杜絕粗劣的原料、不良的操作、有缺陷的產品和鬆散的服務。

——不能依靠事後檢驗來達到質量標準

要保證產品質量,就不能懷著“對成品的檢測就可以了”這樣的想法,準備檢驗實際上就是允許有次品,等到檢驗時才發現次品,就是對資源的極大浪費,成本高、效益低,企業收益從何談起?正確的做法是要在整個生產過程中時刻注意產品質量,對這個過程進行及時的監控。

——價廉還要物美

在原料采購時,企業不可太注重“低價”,要有一個最小成本的全麵考慮。價格本身隻是一個數字,並無實際意義,它隻有相對於質量才有意義。因此,管理者需要界定采購原則來規範采購工作。企業一定要與供應商建立長遠的關係,不可為求低價而“朝三暮四”,導致供應商不但繁多,而且提供的服務質量參差不齊,應該有所選擇,留下的應是極少數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