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管理方法:100年來最具影響力的28個經典法則

關注行為的結果而非過程

目標是在一定時期內(通常為一年)組織活動的預期成果,也是組織使命在一定時期內的具體化,還是有效衡量組織活動的一個標準。

由於組織活動是個體活動的有機疊加,所以各個員工、各個部門對組織目標作出一定的貢獻,是組織目標實現的前提。因此,如何使全體員工、各個部門積極主動、設法為組織的總目標努力工作是管理活動有效性的關鍵。

作為一種商業化的贏利性組織,公司有著明確的經營理念和經營目標,而經營目標的實現有賴於公司全體成員的共同努力。然而,公司是由各個職能部門和作業單位所構成的,員工因分工處在不同的崗位上,各自的努力程度、工作進度等可能會不一致。

那麽,有什麽方法可以保證公司上下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在既定的時間內完成自己應該完成的工作,而這些工作綜合起來卻恰好又是整個公司的運作目標呢?許多公司多年的管理實踐表明,有效的管理方式之一就是“目標管理”。

南方衛理工會大學商學院的理查德·巴斯柯克認為,“目標管理”這一概念具有哥白尼“日心說”般的突破性效應:“杜拉克注重管理行為的結果而非對行為的監控,這在管理史上是一個重大的貢獻。因為它把管理的整個重點從工作努力(輸入)轉移到生產率(輸出)上來了。”

巴斯柯克還認為,並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標,恰恰相反,有了目標才能確定每個人的工作。所以“企業的使命和任務,必須轉化為目標”,企業的各級主管必須通過這些目標對下級進行領導,以此來達到企業的總目標。

如果一個範圍沒有特定的目標,則這個組織必定被忽視;如果沒有方向一致的分目標來指導各級主管人員的工作,則企業規模越大、人員越多,發生衝突和浪費的可能性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