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又與之見壺子。立未定,自失而走。壺子曰:“追之!”列子追之不及。反,以報壺子曰:“已滅矣,已失矣,吾弗及已。”
——《莊子·內篇·應帝王第七》
列子陪同一位“神通廣大”的神巫來見壺子,豈料神巫轉身就逃,列子追之不及,回來對老師說:“看不見,喪失了,抓不回來了。”莊子用“已滅矣,已失矣,吾弗及也”三句話來強調,其實講述了一個人生道理。每一件事情過去就永遠不會回來了,不管怎麽追也永遠追不回來,這就是現實。南先生在一段日常的描寫中,抓住了生命中的本質。
有些事情是一朝過去便永遠過去,再也無法重新來一次的。有個簡單的愛情故事,或許已被說了太多遍,但其寓意仍發人深思。
一個男孩,一個女孩,偶然之間相遇、相逢、相知,從熟識的那天起,彼此心中就有種說不出的欣賞和默契,兩人成了摯友知己。那時,他們還在讀高中,接著就上大學、讀研究生、參加工作。幾年已經過去,友情沒有因為時間和空間而慢慢變淡,反而越來越濃,然而也僅此而已。之後,各自去戀愛,彼此都有了生命中的另一半。有一天,男孩和女孩談論起一個話題,如果有來世的話,如果可以選擇的話,來世願做男孩還是女孩?照例是爭得沒完沒了,女孩還是要做女孩,男孩還是要做男孩。最後,他解釋說:“來世我不能不做男孩,因為我要娶你。”隨即淡淡一笑,有些無奈,有些憂愁。女孩像被釘住似的呆在那裏,心裏恍恍惚惚的,她從來不知道他是愛她的啊!知道了又能怎樣?錯過了已難回頭,許多事都無法重來一次。
惋惜嗎?既然心中有渴望,為何不努力去爭取?今生的事又何必推到來世?很多人終其一生地努力,也未必能得到成功的回報。然而,他們卻無憾無悔於生命。因為他們從未慵懶過,且一刻也不撒手地抓牢了春藤般的年輕歲月。對於人生而言,盡早懂得生命中追之不及的東西,並在它從身邊溜過時牢牢將其抓住,才能在生命結束之時安然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