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基本法》第二十一條提出:我們中短期經營方向集中在通信產品的技術與質量上,重點突破、係統領先,擺脫在低層次市場上角逐的被動局麵,同時發展相關信息產品。公司優先選擇資源共享的項目,產品或事業領域多元化緊緊圍繞資源共享展開,不進行其他有**力的項目,避免分散有限的力量及資金。
我們過去的成功說明,隻有大市場才能孵化大企業。選擇大市場仍然是我們今後產業選擇的基本原則。但是,成功並不總是一位引導我們走向未來的可靠向導。我們要嚴格控製進入新的領域。
對規劃外的小項目,我們鼓勵員工的內部創業活動,並將撥出一定的資源,支持員工把出色的創意轉化為顧客需要的產品。
任正非是一個不自私的人。華為的發展如此迅猛,與他的不自私關係極大。正因這種大智慧,華為得以吸引眾多優秀人才,為他們提供優異的學習與工作條件,並在收入方麵大力傾斜於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從而令華為的創新能力有了基本的保證,市場開發有了重要的人才基礎。關於企業創新,任正非曾提出自己的看法:
華為公司擁有的資源,你至少要利用到70%以上才算創新。每一個新項目下來,就應當是拚積木,隻有最後那一點點才是不一樣的,大多數基礎都是一樣的。一些人不共享資源地創新,導致我們很多產品進行了大量的重複勞動,根本就不能按期投產,而且投產以後不穩定。有些項目研發的時候連一個簡單東西都自己開發,成本很高,這不是創新,而是消耗、浪費公司的寶貴資源。
一個大公司,最能體現降低成本的措施就是資源共享。人家已經開發的一個東西我照搬過來裝進去就行了,因為沒有技術保密問題,也沒有專利問題,裝進去就行了,然後再適當做一些優化,這樣才是真正的創新。那種滿腦子大創新的人實在是幼稚可笑的,是沒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