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一個管理專家叫米契爾·拉伯福,他是一個從車間裏成長起來的管理者。在長期的管理實踐中,他一直感到困惑的是,當今許多企業、組織不知發生了什麽毛病,無論管理者如何使出渾身解數,企業、組織的效率還是無法提高多少,員工、屬下還是無精打采,整個企業、組織就像一台生鏽的機器,運轉起來特別費勁。米契爾·拉伯福也試圖從汗牛充棟的管理學著作中去向管理大師們討教,最終還是一頭霧水,不明所以。
最後有人告訴他,最偉大的真理往往最簡單:當你不能理解一個問題時,就從最基本的來,你會找到一些答案的。最偉大的真理往往太重要了,以至於不可能是新的。就這樣,米契爾·拉伯福回過頭去再從自己的管理實踐中反複思索,最終悟出了一條他所說的最簡單、最明白也是最偉大的管理原則。
拉伯福認為,當今許多企業、組織之所以無效率、無生氣,歸根到底是由於它們的員工考核體係、獎罰製度出了毛病。對今天的組織體而言,其成功的最大障礙,就是我們所要的行為和我們所獎勵的行為之間有一大段距離。
拉伯福說,他辛辛苦苦發現的這條世界上最偉大的管理原則就是:人們會去做可以受到獎勵的事情。管理的精髓確實就是這樣一條最簡單明白不過也是容易被人遺忘的道理:你想要什麽,就該獎勵什麽。
作為一個管理者,不論是古代的君王、官吏,還是今天的總統、經理,你獎勵什麽,懲罰什麽,無疑就是向世人昭示你的價值標準。你的下屬、員工或者認同你的價值標準,努力做你希望他做的事,成為你希望他成為的那種人;或者不認同你的價值標準,脫離你的企業而去;或者是陽奉陰違,投機取巧。
所以,作為一個管理者,建立正確的(符合企業、組織根本利益的)、明確的(不是模棱兩可、搖擺不定的)價值標準,並通過獎罰手段的具體實施明白無誤地表現出來,是管理中的頭等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