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與人口之比
封建既廢,農夫(猶農奴)領有耕種之地,許其賣買,農產得有輸出,生活稍高。政府亟於改良農業,設試驗場,培植自西方輸入之植物種子,試用農具;擴張農業教育,勸設農會,精選種子,防除害蟲;又複鼓勵人民,開墾荒蕪,田地益辟。農產出品,以米麥為大宗。但其所出,不足以養其每年增加之人口,食物之價大昂。農事之餘,養蠶種茶,有以之為專業者。蠶分三期,春季最盛,夏次之,秋為下。茶之出產,一八九四年,增至三倍。牛馬家畜,無甚增減。
造林
中古以來,各地名山建有佛寺。僧人樂居幽境,於其寺之左近,遍植樹木。德川時代,取之以時,保護甚周,森林尚盛。維新初年,林政廢弛,濫伐者多。政府乃恢複古製,勸民植樹,維持森林。先定官領民領之地域,宣布條例;設樹木試驗場及山林學校,從事培植。官領高原,多險峻之地,政府收之,極力經營以造成森林。
漁業
日本四境環海,漁業甚盛,政府複獎勵之,創立水產會,考查水產,改良漁具,研究銷路。又設水產傳習所,借授普通漁業知識,改良漁船。由是漁人漸能駛入遠海;從事捕魚,又設公司,製為食品,以輸入外國。
礦產
礦業始於古時,采取之法,殊為簡陋。維新之初,聘用英法德美技師,為開采之計。一八七三年,聘地質學者於美,考查諸礦,測量產額。又設專門學校,教授采礦冶金之術。政府急欲求其發達,凡礦山之屬於國家者,皆許人民開采。礦主借用新式機器,出產大增。其重要者,為金、銀、銅、鐵、鉛、煤等。
紡織
實業之發達最速者,首推紡織:紡業,以國內之棉,不足供給,乃購之於印度等地;織業開辦較遲,其進步亦速。方其初辦,聘用外人,購置機器,悉心經營;政府又力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