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簡明日本史

第二十篇 日俄戰爭(1904—1905)

俄國不肯遽撤滿洲駐兵

俄國自幹涉還遼以來,經營中東鐵路,據有旅順大連;一九〇〇年,更進據滿洲,強脅清廷,締結密約,攫取種種權利。由列強抗議;俄始宣言廢之。一九〇二年,中國與俄,締結滿洲撤兵條約,分十八月為三期,盡撤滿洲駐兵。第一期至,俄國如約,撤退錦州遼河左近之兵。第二期至,俄不撤兵,提出新約,要求中國承諾,意將封鎖滿洲門戶,而使其為俄國保護下之特種範圍地也。美以其違反門戶開放之旨,倡言不可。日英二國,亦提出抗議。然俄終不肯撤兵;又於鴨綠江附近之地,托言保護伐木公司,遣送軍隊,侵入朝鮮。其公司股份,俄皇皇後及皇族大臣,皆嚐投資,但假托營業名義,從事遠東之侵略;因強租要地於韓,自築炮台;增多駐軍,改其地名。

日俄猜忌漸深

日本以俄不僅以占據滿洲為滿足,其所力謀並吞之朝鮮,逼處強鄰,危險殊甚;且自中日戰後,人口數增,工業發達,倘韓折入俄人勢力範圍,即出口米穀一項操於俄人之手,其於日本利害,已至重要。於是全國上下,主張開戰,尤以大隈之進步黨為最烈。未幾,俄國陸軍大臣克魯巴金來遊,留住東京四日;日俄邦交,終未進步。克魯巴金回至旅順,開重要會議;決定於遠東增加駐軍。俄皇因特設遠東總督,以素主侵略之亞曆氣哲福充之,與以遠東外交行政及軍事上之大權。蓋將根據滿洲以對待日本也。

開戰前之協商

日俄之邦交嚴重。一九〇三年七月,日本外相小村壽太郎令其駐俄公使,協商二國特殊利益於俄;俄國許之。日本提出草案:(一)尊重中韓兩國之獨立及其領土之完全。(二)俄認日本對於朝鮮之特殊利益;日認俄國對於滿洲之特殊利益。俄國外相訓令其駐日公使,會商於遠東總督。結果複文盡去尊重中國獨立等語,隻就朝鮮言之,且於日本權利加以限製。小村接收複文,會商俄使,欲解決滿洲問題,但毫無進步。小村更提交修正草案於俄國公使,而其遠東總督亞曆氣哲福,態度強硬,恃其兵力,意輕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