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言推論實即命題與命題的蘊涵關係,可是蘊涵關係複雜,現在暫不提出討論。茲以“如果x是紅的,x是有顏色的”為例。此命題的前一部分稱為前件,後一部分稱為後件。前件對於後件,我們可以稱為充分的條件。何以稱為充分的條件呢?以上所舉這一命題,可以說是等於“隻要x是紅的,x就是有顏色的”。x是紅的,它就不能不是有顏色的,紅是有顏色的充分條件。可是紅不是有顏色的必要條件,因為x是黃的,或綠的,或藍的,或青的,等等,它也就是有顏色的。後件對於前件,我們可以稱為必要條件。何以稱為必要條件呢?x是有顏色的,x不必是紅的,也不必是黃的或綠的等等;但如果x不是有顏色的,則x根本就不是紅的、黃的或綠的、青的等等。有顏色是紅的必要條件,而不是紅的充分條件。普通的“如果……則”的命題是表示充分條件的命題,而尋常語言中“除非——不”表示必要條件的假言命題。起先本來用“除非——才”的公式,後來改成“除非——不”的公式。“除非——才”似乎表示前件為必要而同時又為充分的條件:例如“除非天晴我才打球”,似乎是說天晴我打球,天不晴我不打球。這解釋對否不敢說,但“除非——不”似乎僅僅表示前件之為必要條件的命題。前一部分是傳統邏輯所有的,後一部分是傳統邏輯所無的。我們現在雖然還是討論傳統邏輯,我們不妨把後一部分也加入,因為以後我們的討論推廣到傳統邏輯範圍之外的時候,這種分別沒有多大的意思。本節的A段提出充分條件的假言推論,B段提出必要條件的假言推論。
1. 表示充分條件的假言推論可以有好幾式,茲以下列三式為例:
a. 如果甲是乙,則甲是丙;
甲是乙,
所以甲是丙。
或,如果甲是乙,則甲是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