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難推論是一種假言推論與析取推論聯合起來的推論。二難中之“二”根據於析取命題的兩可能,二難中之“難”根據於結論之不容易承受或不便承受。可能似不必限於二,而結論亦不必有所難;但傳統邏輯不僅是邏輯而且也是辯論的工具,所以這一部分的推論限製於二難推論。
1. 二難推論有以下四格:
a. 簡單的承認前件的二難推論,例如:
如果甲是乙,則丙是丁,如果甲不是乙,則丙是丁;
或者甲是乙,或者甲不是乙;
所以丙是丁。
如果一件事是你能做的,你用不著多說,如果一件事不是你能做的,你也用不著多說;
一件事或者是你能做的或者不是你能做的;
所以你用不著多說。
此例的大前提為兩個假言命題聯合起來的命題,有兩個不同的前件,一個同樣的後件。這兩個不同的前件聯合起來,又為一代表兩不相容而又彼此窮盡的析取命題。小前提承認這兩個可能,當然也就承認大前提的前件。結論是承認一簡單的肯定的後件。
b. 簡單的否認後件的二難推論,例如:
如果甲是乙,則丙是丁,或是戊;
丙既不是丁,又不是戊;
所以甲不是乙。
以下是教科書所常舉的例:
如果一件東西能動,它或者在它所在的地點動,或者在它所不在的地點動;
一件東西既不能在它所在的地點動,也不能在它所不在的地點動;
所以一件東西不能動。
此例中的大前提實在是有同樣前件與不同樣後件的假言命題。此不同樣的後件代表兩可能,而小前提否認此兩可能,所以也就否認假言命題的前件。結論是一簡單的否定命題(批評見第二部)。
c. 複雜的承認前件的二難推論,例如:
如果甲是乙,則丙是丁,如果甲是戊,則丙是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