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金嶽霖哲學三書

C.關係底一致

1.關係相似。上段底問題是兩所與底性質相似,本段底問題是兩所與底關係一致。談性質隻提到兩所與就夠了,談關係我們難免談到多數的所與,我們底問題是甲1甲2兩所與關係是否相似。甲1在它呈現的時候有它底關係,甲2在它呈現的時候也有。它們在關係上也有相似與否的問題。假如甲1與乙1丙1丁1……有某某……關係,甲2與乙2丙2丁2……有某某……關係,甲1與甲2底關係是否相似底問題,也就是這兩套關係是否相似底問題。我們現在不管甲1甲2底性質是否相似的問題,我們假設它們底性質相似。我們隻管關係是否相似的問題。所謂相似與上段所談的一樣,不過我們就關係說而不就性質說而已。

2.關於關係的同樣的問題。從直接地比較說,關係與性質有同樣的情形。關係相似與否我們也沒有法子作直接的比較。所與所呈現的關係是關係殊相,關係殊相也是一去不返的。當甲2是所與時,甲1已經追不回來,它底關係殊相也已經跟著它跑了。我們隻能觀察甲2呈現時甲2與乙2丙2丁2……等等底關係。遵照B段(4)條底討論,我們可以說這些關係之中,有些也許是甲1所有的,有些也許是甲1所無的,也許相同的關係多,不相同的關係少,果然如此,它們底關係相似,不然不相似。但是,這是從各別的關係著想,並且就每一關係說,我們實在是就關係共相著想,而就這一方麵著想,我們所談的實在是每一關係所牽扯到的共相底關聯。

3.一套關係圖案。事實上在認識中我們底辦法不是這樣的。甲2乙2丙2丁2……等等有某一套的關係,甲1乙1丙1丁1……等也有某一套關係。說一套就是說這許多的關係組織成一結構或圖案。官覺者對於一套關係可以收容其圖案或結構而不必一一記憶各別的關係。假如我們習慣於一間房子底陳設,我們不必一定記得甚麽東西擺在甚麽地方,然而隻要陳設有所變更,我們會感覺得到,我們雖感覺得到,然而究竟在甚麽地方有所變更,我們不一定會說得出來。其所以如此者,當然就是因為我們收容了一套關係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