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仍以傳統邏輯的四個命題為討論的根據,因為一方麵它們最簡單,另一方麵它們又為稍習邏輯者之所深悉。在前部1章的B節我們討論主賓詞式的命題的時候,曾經提及A命題的各種可能的解釋。不僅A命題有此問題,其他E,I,O均有。本段我們僅提出所謂主詞存在問題。所謂主詞存在問題不是事實上主詞所代表的東西究竟存在與否,而是這些命題對於這些東西的存在與不存在的態度。這個態度影響到各命題的意義與它們彼此的關係。
對於主詞存在與否(即主詞所代表的東西存在與否),我們可有以下百個不同的態度:
(1)肯定主詞不存在,
(2)假設主詞不存在,
(3)不假設主詞存在或不存在,
(4)假設主詞存在,
(5)肯定主詞存在。
這五個不同的態度之中,頭兩個可以撇開,我們提出一命題大約不至於肯定主詞不存在,或假設主詞不存在。第三態度是邏輯裏的通常態度,四、五兩態度則日常生活中亦常有之。
1. 不假設主詞存在或不存在。設有具SAP形式的命題,我們的解釋是S概念之中有P概念,而概念不必有具體的表現。那麽無論有S與否,無論S存在與否,如果一個東西是S,那個東西就是P。這樣的命題可以說是內包的命題,也可以說它所表示的是概念與概念的關係,可以表示而不必表示耳所能聞目所能見的事實。這種命題的真假不因主詞的存在與否而受影響。茲特以下列符號表示之:
SAnP ···················無論有 S 與否,凡 S 皆 P
SEnP ····················無論有 S 與否,無 S 是 P
SInP ····················有 S 是 P,或無 S
SOnP ···················有 S 不是 P,或無 S
以上SAnP,簡單地說,等於說“無SP”(P可表示非P),SEnP等於說“無SP”,SInP等於說“有SP或無S”,SOnP等於說“有SP或無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