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一講中已經說過,我們的研究工作會基於之前的結果繼續進行下去,而不會從疑問的視角出發。我們從上一講中的兩個例子推導出了兩個結論,雖然有趣,但尚未開始討論。
首先,我們發現這兩位患者都“執著”於過去一些非常具體的事件。她們不知道如何從過去解脫出來,進而完全脫離了現在和未來。她們現在好像借病遁世似的,類似早些時候人們選擇出家,在寺院裏度過餘生。第一位患者實際上早已結束了的婚姻決定了她的命運,症候導致她和丈夫繼續糾纏不清。我們似乎還能聽見她替前夫辯護的聲音,她寬恕他、讚美他、為他惋惜。盡管她還年輕,還可以吸引其他男人,但卻借種種真實或想象的(富有魔術色彩的)理由為前夫守貞。於是她不見陌生人,不在乎容貌,甚至坐下就不想站起來。最後在欲望的驅使下,她不願意將自己的任何東西饋贈他人,從來都不送別人禮物。
在第二個例子中,那位年輕女子在青春期前對父親產生了性的依戀,此時這種依戀開始作祟。她自認為有病,便不能和他人結婚。我們進而懷疑她為了不結婚才患上此病,這樣就能一直和父親住在一起。
有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一個人究竟出於何種目的和以何種方式要對生活采取這種徒勞無益的特異態度呢?我們假設,這種態度是神經症的通性,而不是這兩個患者所特有的。實際上它的確是每例神經症極為重要的特征。布洛伊爾的第一位歇斯底裏症患者也是在照顧病父時表現出了同樣的“執著”行為。她雖然已經康複,但從那時起,便不能應付生活的某些方麵。盡管她健康能幹,卻不能承擔一個女人的本分職責。通過分析我們發現,每位患者的症候和結果總是足以使他執著於過去生活的某一時期。在大多數的例子中,患者都會退回到生命的早期,有時是童年階段,有時甚至是還要喝奶的時期。這聽起來有點好笑,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