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曆史不忍細看合集(共2冊)

唐代樓市崩盤的真正原因在哪裏

在我國曆史上鼎盛的唐朝時期,樓市就曾出現了崩盤,按現在的收入算,唐朝的房子就曾經從幾百、上千元一平方米,跌至幾十元一平方米。而此時,唐朝政府卻沒采取任何措施拯救“樓市”的崩潰。

唐宣宗大中十年(856),敦煌居民沈都和因為急等錢用,賣掉了自家的房子。按照慣例,他跟買方簽了一份房屋轉讓合同,合同上寫道:“慈惠鄉百姓沈都和,斷作舍物,每尺兩碩五升,準地皮尺數。算著舍櫝物二十九碩五鬥陸升九合五圭幹濕穀米。其舍及地當日交相分付訖。”意思是說沈都和這套房子按麵積計價,每尺價值小麥兩碩五升。另外房子裏所有家具陳設也隨房子一塊兒出讓,價值小麥二十九碩五鬥六升有餘。合同上寫的“一尺”是指一平方尺,為現在的0.09平方米;“碩”是容量單位,跟“石”通用。“兩碩五升”小麥重約180斤,按今天麥價去買,至少需要140元。“每尺兩碩五升”,說明每0.09平方米能賣140元,也就是每平方米能賣1555元。放在一千多年以前的敦煌,這房價是很高的。

唐僖宗乾符二年(875),同樣住在慈惠鄉的另一位敦煌居民陳都知賣掉了自家“東西寬三丈九尺,南北長五丈七尺”,其麵積約是現在的203平方米的宅基,換來小麥“八百五碩五鬥”。拿宅基總價除以宅基麵積,可以得出這塊宅基的單價:每平方米556元。考古報告顯示,唐代敦煌民宅全是單層,容積率很低,所以當地價高達五六百元一平方米的時候,房價在千元以上是完全合乎邏輯的。

那麽,唐朝人的工資水平如何呢?據《敦煌資料》等文獻記載,在公元九世紀後期,不管是幫人牧馬放羊,還是給人運送貨物,甚至包括替人當兵在內,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一般都不會超過兩石小麥。換言之,工薪階層的月薪大多在300元以下。像這樣的收入水平,就是一年不吃不喝,也隻能掙兩三個平方米,倘若想買一套像模像樣的房子,恐怕得忙活幾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