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非常之重要。這裏所說的現實狀態是共相關聯之下的現實狀態,不是特殊化的現實狀態。如果我們把現實狀態分作六·一八注解裏所曾經提出的P、Q兩類命題所肯定的現實狀態,則這裏所說的現實狀態是P類命題所肯定的現實狀態。其所以說共相關聯之下的現實狀態就是要表示這個意思,而在本條我們談因果,也就是要表示這個意思。
從共相底關聯著想,所謂“這樣的世界”既是事實,當然是可能,既是可能當然可以現實,既可以現實則在無量時間當然會現實。普通所謂事實總有此時此地或一時一地底問題,所謂“理想”也有此時此地或一時一地底問題。如果我們把時間撇開,一部分的理想不會不現實。這裏說一部分的理想者因為理想也有種類,例如“拿破侖底理想是作聖人”,“柏拉圖底理想是至善的共和國”。我們不能把前一理想和時間分開來,可是,我們可以把後一理想和時間分開來,而在無量時間,它總可以現實。完全代表共相底關聯的理想總會現實。共相關聯之下的現實狀態也是如此。
六·二一 個體底變動有殊相底生滅,有生生,有滅滅。
六·一六已經表示個體底變動有共相底關聯,那是從潛寓於個體的共相著想。因為側重共相,所以從那條起一直到本條,我們所談的是因果,是共相底關聯,是普遍的情形。本條所提出的是殊相底生滅;因果是個體變動中的共相底關聯;生滅是個體變動中殊相底來往。這分別非常之重要。我們所有的“這樣的世界”底起源至少有這兩方麵的問題。
這裏當然有用字底問題。因果兩字,從歸納法所給與我們的習慣著想,似乎限製到這裏所說的共相底關聯。生滅兩字,至少在我個人底習慣,沒有這種限製。“生”與“滅”當然是共相,但我們所談的生滅是殊相底生滅,所以生是殊相底生,滅也是殊相底滅。也許特殊的生滅是不能談的,也許有所指的時候,所談的生滅不出所指的範圍之外。而無所指的時候,所談的生滅總是共相。這一點也許是非常之困難而又非常之重要的問題(其實前章談特殊有同樣的問題),但在本文我們不預備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