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 可能之現實即可能之有能。
這裏的可能就是上一章一·四條所說的可能。這裏的現是出現的現,不是時間上現在的現,而“實”就是不空。可能僅是可以有“能”,它不必有“能”;若有“能”,則有“能”的可能不僅是可能,而且是普通所謂“共相”。可能成了共相,就表示以那一可能為類,那一類有具體的東西以為表現。這就是說可能之有“能”,或者說“能”已經套進一可能範圍之內。例如“有人”(如張三李四等等的人)這一命題,如果是真的,就表示“人”這一可能有“能”在裏麵,也就表示“人”這一可能是現實的可能。
二·一這一句話也是現實底定義。
二·二 有不可以不現實的可能。
對於本條我們不必多所討論,舉例即明。一·六說道無“無”,一·七說無無能的式,無無式的能;可見式之有能是必然的。這就表示“式”這一可能底現實是必然的,而“式”是一不可以不現實的可能。一·五既然表示有“式”,當然有不可以不現實的可能。
二·三 現實是一現實的可能。
這一句話至少要分兩方麵說:一是從現實本身是一可能這一方麵說,二是從現實本身也是一現實的可能這一方麵說。
(一)現實是一可能。
設有X可能,而X現實,則“能”可以套進X。那就是說,“能”可以去現實X。“能”不僅可以去現實X。而且可以去現實其它的可能。“能”既可以現實可能,現實就可以有“能”,現實既可以有能,現實就是可能。同時現實既有以上的定義,它就是普通所謂有定義的概念之一。如果現實這一概念不是矛盾的,它就是可能,而現實不是一矛盾的概念。
(二)現實是一現實的可能。
現實不僅是可能,而且是一現實的可能。這也可以分兩點說。我們已經知道無無能的“式”,這表示“式”是不能無“能”的;“式”既是有“能”的,則照以上的定義,它是現實的。“式”既是現實的可能,則現實這一可能是有“能”的可能。而現實這一可能也是現實的。同時“式”既是不可以不現實的可能,現實當然也是不可以不現實的可能;現實既是一不可以不現實的可能,它當然是現實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