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論語與算盤

二宮尊德和西鄉隆盛

為了國家的興隆而講求興國安民法,總比關心相馬藩興國安民法的存廢更重要吧,當務之急的應屬前者。

——澀澤榮一

明治五年(1872),在井上侯爵的總指揮之下,我和陸奧宗光①、芳川顯正②決定為了募集公債到英國推銷。明治四年(1871),吉田清成③也埋首進行財政改革。有一天傍晚,西鄉公突然駕臨我當時在神川猿樂町的茅屋。此時的西鄉先生已貴為參議,是地位十分高的官吏,卻來拜訪我這個不過是大藏大丞④的小官,這是一般平凡的人絕對做不到的事情,我在受寵若驚之餘,誠惶誠恐地接待了他。原來他是為了相馬藩的興國安民法一事而來的。

興國安民法是二宮尊德受聘於相馬藩時製定的一套財政產業政策,據稱這個奠定了相馬藩繁榮基礎的根本政策,遍及財政、產業等各方麵。以井上侯為首的我們這一批人,在企劃財政改革時,就曾有人提議要廢止二宮尊德師所遺留下來的興國安民法。

由於這是關係到相馬藩消長及興衰的一件大事,該藩的人得知這一消息後,派遣富田久郎、誌賀直道兩人專程上京謁見西鄉參議,請求無論財政改革如何進行,都不能廢除該藩的興國安民法。西鄉公雖然接受了他們的請求,但在和大久保先生和大限先生談論後,都認為不可接受。他想找井上侯爵也說一下,但眾所皆知他有癖性,跟他談肯定有困難,說不定一開口就被拒之門外。西鄉公為此煩躁不堪,想來想去,想到要是能說服我,或許可以阻擋廢止。他十分看重對富田、誌賀兩氏所做的承諾,因此不惜來我這微不足道的小官的寒舍拜訪。

西鄉公向我說明了如此這般情況後,認為將好不容易才建立的良法就這樣廢除了,實在可惜,希望我想辦法讓它延續下去,好為相馬藩盡力。於是,我問西鄉公:“那麽,您了解二宮的興國安民法的內容嗎?”西鄉公回答說他全然不知。我心想:“既然完全不知,還要讓它繼續存在,真是莫名其妙。”所以我打算加以說明。因為當時,我對有關興國安民法的情況已完全調查研究清楚了,所以我可以詳細地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