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一直是一個令人關注的社會問題,2016年,全國未成年人犯罪人數為35743人,青少年作案人員占全部作案人員的比重為21.3%,並且愈來愈趨於低齡化。
有一部分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是因為對法律一無所知。北京市發生的兩件事很能說明問題。
北京西城區某中學一男同學,向一名女同學借錢,人家沒借給他,他就用菜刀把人家砍死了。當公安人員逮捕他時,他還說:“警察叔叔,你千萬別告訴我媽媽,告訴她,她就不讓我上學了。”
北京海澱區某中學七八名學生結成一個偷盜集團,多次入戶行盜,罪行十分嚴重。當他們在法庭上被問及自己犯了什麽罪時,卻說不知道,並聲稱偷盜是出於好奇,想試試本事。
這些孩子因為不知法、不懂法犯下了罪行。但是,司法機關不會因為他們不懂法而不予追究,不懂法並不能減輕他們的罪過,當他們受到了法律的製裁時才追悔當初不該不學法、不守法,以致觸犯了法律,受到了處罰。讓青少年罪犯在鐵窗高牆之下懷著懺悔之心開始真正學習法律,實在是我們教師、家長及社會工作者的失職。須知,製止犯罪,懲治隻是“揚湯止沸”,教育才是“釜底抽薪”。
然而還有一些孩子卻是在知法犯法。由於貪欲膨脹和缺乏嚴格的管教,他們一步步走向深淵。
南京曾經發生過一起學生長期結夥盜竊案件。6名團夥成員在案發時平均年齡不到18歲,他們同校同班同宿舍,最令人吃驚的是他們所學專業竟然是保安。
在南京公安機關的預審室裏,17歲嫌疑人小力供述了他們的違法犯罪事實:兩年前我帶著錄取通知書來到學校報到,同宿舍5個同齡的同學成為好朋友、好“哥們兒”。不久,我們耐不住學校嚴格管理的約束,大家一商量就決定溜出去“熱鬧熱鬧”。從此,我們經常集體翻牆頭出去喝酒抽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