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賺錢的商人是違反職業道德的,這種不道德類似於老師不上課,工人不做工,農民不種地。不過,就商人賺錢這個問題,馬雲有自己的一些看法:“如果我的產品幫助客戶把口袋裏的5塊錢變成了50塊錢,那麽我們可以從多出來的錢裏麵拿到我們要的四五塊錢。”說得更直白一點,就是“別把賺錢當作公司的第一目標”。
先讓客戶賺到錢,再讓自己賺錢。這聽起來是句不錯的話,而且在大多數人看來這簡直就是“業界良心”——這年頭居然還有不以賺錢為第一要義的企業。其實,馬雲的算盤打得可精了,一來討了不少用戶的喜歡,二來錢不比其他任何一家企業賺得少。說穿了,其實就是馬雲看得遠一點,不為眼前的小利所動。
如此高大上的態度一度讓人們表示懷疑。比如著名主持人楊瀾曾經就針對這個問題問了馬雲:“這聽起來像個聖人。你真是這樣想的?你真不是為了錢?”馬雲回答得非常肯定:“我馬雲比其他大部分CEO要堅強的是,我不為錢幹,永遠不把賺錢作為公司的第一目標。你說到這個就要做到。最後你反過來看自己賺了很多錢,這是個結果,它不是我追求的目標。因為我自己堅信,如果一個人腦子裏就想賺錢的話,他腦子裏想的是錢,眼睛裏是人民幣、港幣,講話全是美元,沒人願意跟你這樣的人做生意的。”
基本上,馬雲的話還是算數的,起碼兌現了讓客戶先賺錢的承諾。馬雲的阿裏巴巴是仿照美國的電子商務網站建立起來的,但在實際的運作中,卻與美國的電子商務網站有著截然不同的特點,為客戶打造一個“實惠”並且“實用”的電商平台成了馬雲和阿裏人的努力方向。馬雲分析道:“美國當時的B2B電子商務都針對大企業,大中型企業需要的是怎麽幫它們省錢,這較難突破。但在中國,主要的客戶是中小企業,它們考慮的是馬上賺錢,解決生存問題。而我們的思路正是幫助它們賺錢,讓它們通過我們的網絡發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