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情況要好一些。多年來,我一直認為,隻有美才能賦予生活以意義。一代又一代的人在地球上繁衍生息,其唯一的目的,就是時而出現一個藝術家。我認為,藝術作品是人類活動的最高產物,是人類所有苦難、無盡勞力和失意奮掙的最終理由。因此,米開朗琪羅(Michelangelo)才可能在西斯廷教堂(Sistine Chapel)的穹頂上畫上一些人物,莎士比亞(Shakespeare)才可能寫出一些戲劇對白,濟慈(Keats)才可能寫出他的詩賦。在我看來,那無數的人活著、苦著,然後死去,但這是值得的。雖然後來我改進了這種誇張說法,把美麗的生活加入藝術作品中,而藝術作品本身就賦予了生命意義,但那仍然是我珍視的美。但這些觀念我很早就放棄了。
首先,我發現美是一個句號。在我想到美好的事物的時候,我發現除了凝視和欣賞之外,我什麽也做不了。它們給予我的情感是微妙細膩的,但我不能保有這種情感,也無法無限地重複它。世界上最美的東西最終還是會讓我感到厭倦。我注意到,從那些更具嚐試性的作品中,自己獲得了更持久的滿足。因為它們沒有取得完全的成功,所以給了我更多發揮想象力的空間。在最偉大的藝術作品中,一切都實現了,我什麽也不能給,而我躁動的心靈厭倦了那種被動的冥想。在我看來,美,就像一座山的頂峰,當你到達那裏時,除了再下來以外,你什麽也做不了。完美也有點索然無味。我們所有人的目標都是完美,但最好還是不要完全達到完美,這是生活中最具諷刺意味的事情。
我想,我們所謂的美,是指那些精神上的或者物質上的,通常是物質上的,能滿足我們審美感的東西。然而,這句話所告訴你的,就像有人告訴你水是濕的一樣。我讀了很多書,想知道權威人士是怎麽說的,讓事情變得更明白一點。我與許多搞藝術的人熟絡。我恐怕無論是從他們身上還是從書中,都沒有學到很多使我受益匪淺的東西。我不得不注意到,有件最奇怪的事情就是,對美的判斷沒有持久性。博物館裏到處都是被某個時期最具藝術品位的人認為是美的展品,但現在我們看來卻毫無價值。在我的一生中,我看到過“美”從不久前還很精美的詩畫中蒸發殆盡,就像晨光前的白霜。盡管我們可能有些虛榮,但我們很難認為自己的判斷就是最終的。我們認為美好的東西,無疑在另一代人中會遭到蔑視,我們所鄙視的東西也可能會受到尊崇。唯一的結論是,美與特定的一代人的需要有關,而以是否有“絕對的美”來檢驗我們認為美的事物是徒勞的。如果美是賦予生命意義的價值之一,那麽它是一種不斷變化的東西,是無法分析的,因為我們幾乎無法去感受我們祖先曾感受到的那種美,就像我們無法聞到他們曾聞到的玫瑰芬芳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