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毛姆六十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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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我被帶離了法國學校,每天去大使館附屬教堂的英國牧師的公寓上課。他教我英語的方法,就是讓我大聲朗讀《標準報》上有關治安法庭的新聞。至今我還記得,那時在巴黎到加來(Calais)的火車上發生了一樁謀殺案,我在朗讀此案的可怕細節時心中曾產生的恐懼感。那時我一定有九歲了。我對英語單詞的發音一直不確定,我對一件事一直耿耿於懷,那就是曾在預科學校讀到一篇文章的時候,舌頭似乎打了結,將“unstable as water”(像水一樣不穩定,變化無常)這個短語中的“unstable”讀得好像與“Dunstable”押韻,當時那陣嘲笑聲使我羞愧難當。

在我的一生中,我上過的英文課不會超過兩次,盡管我在學校裏寫過文章,但我不記得有誰指導過我如何構詞組句。況且我是在年紀不小的時候上的這兩堂課,恐怕不能指望能從中學到什麽。而第一堂課就是幾年前的事。我曾在倫敦待過幾個星期,聘請了一個年輕女人做臨時秘書。她很靦腆,相當漂亮,沉浸在與一個已婚男人的愛情中。我寫了一本書,名叫《尋歡作樂》(Cakes and Ale)。一個星期六的早晨,打字機打的稿件送了過來,我問她是否願意把它帶回家,並在周末幫我校正一下。我的意思是,她隻需記下打字員可能犯的拚寫錯誤,並指出手寫體不易辨認所導致的錯誤。但她是一個盡責的年輕人,竟然過多地解讀了我的話。星期一早上,她帶回了打字稿,附有四大頁紙的錯誤訂正。我必須承認,乍一看,我有點惱火。可是後來我想,如果我不坐下來好好審視一下她的良苦用心並從中得益,那豈不是太可惜了。我想,這個年輕的女人一定在秘書學院上過課,她讀我的小說就如同她的老師批改她的文章一樣。在這四大頁紙上,寫滿了尖銳嚴厲的評論。我不得不推測,秘書學院的英語教授說話時並不會拐彎抹角。他規定了明確的標線,我對這點沒有疑問。他不允許對任何事情有兩種看法。他那聰穎的學生不允許在句子的結尾加上一個介詞。感歎號表明她不讚成某個慣用語的用法。她認為一個單詞在一頁上不得重複使用兩次,所以每次都準備用同義詞代替,並將其放在合適的位置。如果我縱情揮灑出十行句子,她便寫道:“把這一點講清楚,最好把它分成兩個或更多個句段。”當我用分號表示自我感覺適當的停頓時,她標注道:“用句號。”如果我冒險用了句號,她會毫不客氣地說:“迂腐。”但她對我最嚴厲的一擊,是她對我認為是一個精彩的笑話的評論:“你確定這是事實嗎?”總而言之,我斷定,她的大學教授不會給我很高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