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我必須自學,我曾翻閱我年輕時寫過的作品,想看看我究竟具有怎樣的稟賦,也就是我天生的“底子”——那種我未曾考慮將其發展的原生資質到底如何。那時我的態度之中有一絲傲慢(或許太過年輕,倒是可以原諒),還有一種本性上的缺陷——脾氣暴躁,但我現在隻談論我自我表達的方式。在我看來,我仿佛生來就思路清晰,在簡單對話寫作方麵天資非凡。
當時著名劇作家亨利·阿瑟·瓊斯(Henry Arthur Jones)讀了我的第一部小說之後,告訴他的一位朋友,假以時日,我應會成為當代最成功的劇作家之一。我想,他一定是在小說中看到了我會用直接而有效的方式來呈現一個戲劇感很強的場景。我的語言平淡,詞匯有限,語法稀裏糊塗,文章中充滿陳詞濫調。但是寫作於我而言是一種本能,就像呼吸一樣自然,我不會停下來思索自己寫得好壞與否。數年後,我才恍然大悟,寫作是一種微妙的藝術,需經曆一番辛苦方能習得。我不得不承認這一發現——我發現將自己的想法訴諸筆端的時候舉步維艱。我可以流暢地書寫對話,但一旦涉及描述時,我就會陷入各種各樣的困惑之中。僅僅是理順兩三個句子,我都會耗費兩三個小時。我下定決心自學如何寫作。不幸的是,沒有人幫助我,以至於我犯了很多錯誤。如果有人像我剛才所提到的那位有魅力的先生那樣指導我,我會節省多少時間啊。那個人可能會告知我,在某一方麵上我擁有怎樣的天資,該朝哪個方向培養發展,以及試圖在沒有天賦的事情上努力是沒有用的。但在那時,人們追捧句子華麗的散文,用華麗的短語和使用了新奇詞匯而使文章生硬的句子來尋求文章質感的豐滿:理想的文章就如用黃金裝飾的錦緞,沉甸甸的,可以屹立不倒。聰明的年輕人熱情地閱讀沃爾特·佩特(Walter Pater)的作品。常識告訴我,那些作品沒有“營養”。在那些精致、優美的詞句之後,我看到一種疲乏不堪、蒼白無力的人性。我朝氣蓬勃、精力充沛。我想要新鮮的空氣、行動和猛烈的東西,我發現在那種沉悶馥鬱的氣氛中,我難以呼吸,在安靜到隻有輕聲耳語才得體的房間裏,我坐立難安。但我不會聽從常識。我說服自己,這就是文明的高峰,外麵的世界裏,人們呐喊、咒罵、裝傻、嫖妓、酗酒,我對此嗤之以鼻。我閱讀奧斯卡·王爾德(Oscar Wilde)的論文集《意圖》(Intentions)和長篇小說《道連·格雷的畫像》(Picture of Dorian Gray)。我陶醉於王爾德筆下那些描寫莎樂美(Salome)的璀璨華麗又極為少見的句子。我被自己詞匯量的貧乏所震驚,便帶著紙筆去了大英博物館,記下那些稀世珠寶的名字、古老琺琅的拜占庭色調以及織物給予感官的享受,並以精美的句子把它們描繪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