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登·錢伯斯。今天早上有人告訴我哈登·錢伯斯死了,我說:“可憐的家夥,真是遺憾。”但我立刻意識到,我這麽說隻是在遵照一種愚蠢的慣例。對於哈登·錢伯斯自己而言,他這一生過得相當成功。他過得很開心。他這輩子已經結束了,除非他那快活的心靈能找到新的哲思,否則,對於他這種脾氣的人來說,就沒有什麽可期待的了。他死於一個幸福的時刻。如果人們能記住他,那一定不是因為他演的戲劇,而是因為他的那句話——“the long arm of coincidence(無巧不成書)”。隻要英語這種語言還在,他這句話就不會消失。他是個小個子男人,在他整潔的衣服下裹著一尊幹癟的身體,就像一片枯葉。他就像枯葉一樣,常常會飄到那些他常去的地方,在那裏逗留,卻不及安定下來,就又漫無目的地飄走了。他似乎沒有什麽物質上的依戀。他來了又走,沒有任何企圖,仿佛他是一個完全無關緊要的人物,聽從於命運的安排。乍一看,他像個年輕人,但很快你就能看出他實際上已經老了,相當老了;他的眼睛在休息時是耷拉著的,隻有通過意誌力才能顯得有神一點兒;他的臉異乎尋常地光滑,仿佛是用雪花膏按摩和滋養出來的;他看起來像一個被埋了很久又被挖出來的人。這使你覺得他比實際年齡大得多。他從不告訴我他的年齡。他最要緊的事情就是要保持青春,他對生活中的其他事情從來都沒有看重過。他的風流是出了名的,這一點比戲劇帶給他的任何東西都重要。他有一件風流韻事是最出名的,他一直到死都為這件事帶來的名氣而高興。他喜歡假裝自己一直在跟哪個女人相好,會含沙射影地暗示一下,通過說話留一半、揚揚眉毛、眨眨眼、聳聳肩、揮揮手來告訴你,他仍然在追求他的情色事業。他從俱樂部裏出來,身穿對他來說有些太年輕了的衣服,打扮得很是光鮮,表麵上像是去赴一場約會,但你會隱約感覺他事實上是要去索霍區某個餐館的後屋裏吃飯而已,在那裏他不會被任何認識的人看到。自從他寫了劇本以後,我想他一定算得上一個文人了,但是很少有哪個文人不關心文學的。我不知道他是否曾讀過書——當然他從來都沒有提起過哪本書。他唯一感興趣的藝術形式似乎是音樂。他並不十分在意他的劇本,但當他最好的劇本《眼淚的暴政》被當作奧斯卡·王爾德的作品時,他十分惱火。就我個人而言,我無法想象竟然有這麽多人會把它搞錯。如果一個人稍微有些幽默感的話,就不可能會搞錯。奧斯卡·王爾德的對話簡潔而尖銳,他的幽默很有修養,彬彬有禮,而《眼淚的暴政》中的對話鬆鬆垮垮,恰當但不精彩,沒有發人深省的警句。這種幽默就像酒吧一樣俗套,而不似沙龍般高雅。它的趣味在於它的應時應景,而不在於任何語言的獨創性。它具有哈登·錢伯斯特有的特點。他是一個喜歡交際的家夥,當我想要為他總結出一個典型印象時,腦子裏出現的畫麵就是,一個衣冠楚楚的小個子男人泡在酒吧裏,遇到誰都能和人家攀談起來,他跟別人聊著女人、馬,或者聊著科文加登上演的歌劇,但他又給人一種感覺——他似乎在等待著某個隨時會從門口走進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