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毛姆寫作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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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主義者說,履行義務會帶來快樂。義務由法律、公眾輿論和良心共同支配。任何一項單獨拿出來或許都沒有多大力量,但三者聯合起來是不可抗拒的。但輿論與法律有時是對立的——就像在歐洲大陸的問題上一樣;而輿論本身也不一致,一部分人所譴責的,另一部分人卻讚成;而各行各業,如軍隊、教會、商界,也都有他們自己的標準。

在某些情況下,履行義務明顯不是什麽樂事,於是人們便常常做不到,而為了促使人們履行義務,就必須找到新的製裁方法。布爾戰爭中,處於危險境地的軍官很輕易就會投降,為了有機會活下去,他們寧可不要尊嚴。直到其中一些人被槍決,還有更多人被革職以後,大部分人才振作起來,堅定地鼓起勇氣。

切薩雷·波吉亞(Cesare Borgia)可以說是“自我實現”的完美範例。就個人而言,唯一的道德規範就是使自己精神和肉體上的本能得到充分發揮,一項事業的審美意義就在於此。在這一方麵,切薩雷·波吉亞的一生和聖方濟各(1)的一生是相同的。兩個人都充分實現了自己的性格,達到了最高要求。這個世界僅僅按照行為對世界自身的影響進行判斷,就說一個人無恥,另一個人聖潔。那麽,這個世界又該如何評判像托爾克馬達(Torquemada)這樣的人物呢?他是他那個時代最虔誠的信徒,他改良了一種迫害工具,這種工具造成的死亡和痛苦遠超許多漫長血腥的戰爭。

個人對自己談不上有什麽義務或責任,這兩個詞對於個人而言毫無意義,它們隻有在他與別人的關係中才能獲得意義。對於他自己而言,他擁有絕對的個人自由,因為沒有什麽權威力量能對他發號施令。

社會為了維護自身而製定規則,但個人對社會沒有任何責任。除了謹慎之外,沒什麽東西能限製他。他可以自由地走自己想走的路,做自己想做的事,但如果他不按照規定行事而受到社會懲罰,他也不應該抱怨。比起社會為了自我維護而設立的所有法律,另外一種更有效的方法則是良心製度,這樣就相當於在每個人的心中安排了一位警察,以確保法律得到遵守。奇特的是,即使是那些怎麽想也和社會沒有關係的最隱私的事務,良心也會引導人們按照個人以外的組織利益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