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對待孩子一定要學會尊重,包括尊重他們的人格,興趣愛好以及他們的隱私……隻有當父母學會了尊重孩子,才會受到孩子的尊重。
小茜對小動物很感興趣,尤其喜歡研究它們的運動軌跡、生活習性等。為了觀察小動物,小茜經常會將衣服弄髒。小茜爸爸很生氣,勒令她以後不要出去玩,還給她報了鋼琴班,認為這既可以減少孩子去外麵的頻率,又可以培養特長,一舉兩得。
起初小茜總是趁著父母不注意悄悄跑到小區公園做自己喜歡的事,有一次,她把一隻蜻蜓帶回家,爸爸知道後大怒,訓斥了她,並一腳踩死了那隻蜻蜓。小茜當時就被嚇住了,眼淚一直無聲地流。自此之後,她的學習成績每況愈下,原來活潑開朗的小女孩一下子就變得沉默寡言。小茜爸爸感到束手無策,到處找人尋求解決辦法。
不可否認,小茜爸爸的行為是錯誤的,他對小茜的興趣愛好強製幹涉,使她對自己的愛好失去全麵的認識,甚至否定自己對事物的判斷能力,從而喪失自信。
忽視孩子的興趣,硬讓他們做一些自己不喜歡的事,當他們的忍耐達到一個限度之後,勢必會產生抗拒心理。例如,有些孩子原本對舞蹈沒興趣,被父母逼著每天練跳舞,不僅無法提高舞蹈水平,還會讓孩子變得無所謂、自卑、自閉等。
彤彤是我初中同學李相的女兒,從小就喜歡寫作,夢想能成為一個大作家。而且她非常有想法,腦子裏經常出現一些天馬行空的念頭。李相便鼓勵她把自己每天所思所想記錄下來。眼看就要升高三了,李相覺得彤彤如果還是每天花時間碼字的話,定然會影響到學習。
平時,李相也經常叮囑彤彤:“你現在還是學生,要以學習為主,碼字的同時不要忽略了學校的功課。”彤彤每次都答應得好好的,但做時就是另外一個樣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