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明代的宦官和宮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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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三年(1477),汪直終於辦起了一個和東廠相對的西廠。之所以命名為西廠,一是表明了彼此之間的相對,你叫東廠,我就叫西廠。二是就所在之地而言,東廠在北京的東城,所以叫東廠;西廠的地址選的是個在西城的地方,當然就該叫西廠了。這種相對的名稱,也包含著彼此對立互爭之意,也就是像明憲宗所說的,看看到底是誰辦得更好!汪直是憋足了勁兒的,他想一鳴驚人,一出手就能把東廠壓倒。他想這頭一炮要打在一個很過硬的人物的身上,便選定了作為南京鎮監的太監覃力朋。汪直所以要這麽做,首先是想用以樹威,覃力朋是沒人敢惹的,可是汪直搞垮了他。另外,又可見其無私,他和覃力朋都是內監,但是汪直並不因為彼此同類而包涵他。這是汪直早就盤算好了的,他把覃力朋的罪證也早就搜羅全了。汪直揭露覃力朋罪行時說,覃力朋在進貢後轉回南京時,裝運了一百條船的鹽,一路隨時停靠,把鹽以高價硬派給船停靠的地方。稍不如意,便要尋那些地方的麻煩,一路引起了許多的**。覃力朋在武成縣毆打了那個縣裏的典史,還射死了另外一個人。汪直以覃力朋的這些罪狀上奏,並認為其罪當斬。覃力朋也是明憲宗派出去的得力內監,因此憲宗沒有聽汪直意見,懲辦覃力朋,但也明諭誇獎了汪直,說他有膽量、敢辦困難事。汪直雖然沒能攀倒覃力朋,但明憲宗的誇獎卻鼓舞了他,讓他越發想在有點來頭的人身上尋是非了。這時有個刑部郎中武清,才從廣西勘事完畢回到京中。西廠的校尉等疑心武清帶了些私貨,不問青紅皂白,便把武清押入西廠獄中拷問。審後並無實據,便將武清又悄悄放了。此事從收到放,都是西廠私自幹的,並沒有奏聞,其擅自胡行非常令人不滿。不久,又有個禮部郎中樂章與行人張廷綱一同出使安南,公畢回朝時,汪直也命他的親信韋瑛把樂、張二人抓進西廠獄裏,多方刁難。還有浙江左布政使,在起複時進京聽選,竟也被汪直給拿入獄中。這些人無故被捕,都是汪直為了顯自己的威風,故意幹出來的。這些人的官階,都是未經奏準不得擅捕的,汪直卻偏要讓人看看,他就是敢向這些夠份兒的人動手。他幹的這些事,已經引得人言嘖嘖,不可終日了,不想在西廠成立了三個月左右的時候,汪直更幹出了一件比這些更驚人的事。這件事出在一個名叫楊曄的人身上,此人並非別人,乃是明初赫赫有名的“三楊”中,那位被人稱為“東楊”的楊榮的曾孫。這楊曄和他的父親楊泰二人,是因為在家時被仇家控告,相偕來到京中避難的。他們躲在楊曄的姐夫董璵家裏,董璵和韋瑛相識,就順便托他把楊家父子的事代為料理一下。韋瑛把這事告訴了汪直,汪直卻認為,這又是件讓他張大威聲的事。他把楊曄和董璵捕來,說楊曄藏有贓銀,要楊曄把贓銀交出。汪直使用了在當時被稱為“彈琵琶”的酷刑來逼問楊曄。所謂“彈琵琶”,便是用鋒利的銳物來剔人的肋骨。《明史》記此刑時說,“琶者,錦衣酷刑也。骨節皆寸解,絕而複甦。”楊曄被他們連彈了三次,因不勝其苦,隻好詐稱所攜的贓銀藏在他的叔父、兵部主事楊士偉的家裏。主事的官階雖略低於郎中和員外郎,但已屬於中級的京官,要捕拿他,已應俟奏請批準後才得施行了。但汪直豪橫慣了,比主事高的京官,如郎中等,他已捕拿過不少,楊士偉一個主事,更是毫不放在眼中,不但把楊士偉捕入獄中,甚至竟將他的妻兒也一並捕來,同加拷問。拷問的結果是,楊曄體不勝刑,竟死在獄中;他的父親楊泰,則被問成斬刑;楊士偉也將被謫去官職。楊家的這一案,一因牽涉到了名相楊榮,二是出了人命,震動實在太大了,已經引起了閣臣、大學士商輅、萬安、劉珝、劉吉,以及尚書項忠等人的注意,他們細查後,紛紛奏論汪直無端生事,草菅人命的罪惡,並且一致聲請,西廠應立即撤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