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說明仁宗朱高熾,他在位的時間很短,實在沒有什麽仁政可言。他之所以被諡為“仁”,很大程度是由於他曾不懼得罪,冒死搭救過常常生心害他的兩個弟弟,別的便再沒有什麽可說的了。他在位的時間雖短,但在那段時間所幹下的不體麵之事,倒還不止一端。首先,在封建社會中,孝這件事是最首要的,所謂“百行孝為先”是也。說到孝,人們在父母之喪中的表現尤為重要。在守孝期間,很多禁例都要遵守,有違便是不孝。這些禁例中,對於男女之事尤其懸為厲禁。在守孝期,便是夫婦也不得同房,在這期間如果有了孩子,便要視為罪行,為官者會被罷官,即或未予重處,人們也會恥笑不齒。守孝原為三年,後因時日太久,不斷減短,最後已縮至期年。至此已到了最低限,再不得短了。這一禮製,無論貴賤,都要遵守,即便貴為天子,也不例外。而且天子為萬方仰視,更是分毫不得有差。但是明仁宗朱高熾,在這件事上卻出了毛病。朱高熾這個人雖極拙笨肥重,卻還是個好色之徒,在父喪之中,他也不能管住自己,每夜仍要到妃嬪處恣意尋歡。他以為自己深居宮中,外間何能得知,而且就是有人得知,誰又敢來亂說!但是事有難料,侍讀李時勉上疏論諫,其中有一條所說的正是這事。固然,李時勉說得很含蓄,他隻說了一句“諒(外門裏音)之中不宜近妃嬪”,便帶過了。但是新即位的明仁宗可受不住他這一擊,朱高熾既驚詫於宮闈秘事外間何以得知,又深知這事有關帝德至為重大,將來若在《實錄》上給他記上一筆,他可真是難以自救了。為了妥善處理此事,明仁宗把李時勉召入便殿,責備他不應輕信流言,妄行入奏,並要他上疏請罪,以正視聽。明仁宗完全是打著官話,來向李時勉指出他自己設想出來的解救辦法的。李時勉如果是個善觀風勢的人,應承下來,諸事照辦,事情便會了然無跡。然而這位李侍讀,卻是個行為古板,極以君德為重,什麽都能不顧的人,他覺得明仁宗有錯不認,還要叫人用謊言來替他掩蓋,實在更是難容。他所說的事,雖說秘在深宮,可是都有所據,最少敬事房處也是都有所錄的,瞪著眼撒謊,還教臣下也撒謊來幫他,這君德的敗壞又更進一步了。為了“致君堯舜上”,李時勉覺得,就是拚死,也得把皇帝從錯路上拉回來。有此一念,他的話不像在疏中所說的那麽含蓄了,反而盡其所知地都抖亮出來,而且力勸明仁宗,叫他要知過必改,更不可文過飾非。他這麽一說,讓明仁宗更下不來台了。原來是想讓他設法掩蓋過去的,卻不想他更來了勁兒,說得更直,更露骨了。明仁宗覺得他已經無法使李時勉住口,隻好用武力來阻止了,就揮手命兩側的武士把李時勉拉下去,還叫他們用手中的金瓜來打他。結果,李時勉的肋骨被打斷了三根,被關入錦衣衛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