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統治者既將全國兵權交給宦官去掌握監督,平時統領提督京營,戰時充任大將或監軍,但以全國之大,各邊要塞繁多,他對防守將官們仍是不放心,於是便在各省各邊設置一個永久的特務機構,由宦官特務主持,監視那些邊將。這機構便是鎮守和守備。起初的時候,還隻在各邊設置,主要任務隻限於軍事,後來統治者大概覺得這機構對鞏固專製獨裁很有用,便擴大到內地各省,甚至各道各府。於是任務也就隨之擴大,除軍事而外,政治措施、地方官吏、民間情事均在其監視偵察之中,換言之,就是等於東廠和錦衣衛派駐各地的分號。
明代鎮守和守備的沿革及其職權大略如下:
鎮守沿革
所謂鎮守,原是明代武官的職銜,有鎮守、分守等級,“總鎮一方者為鎮守,獨鎮一路者為分守”(160)。擔任鎮守的都是總兵官,擔任分守的則多半是參將。各邊各省都設有鎮守總兵官,掌握一方一省的兵馬大權。宦官之有鎮守、分守等名目,便是因襲這製度來的。
宦官鎮守各地沿革情形,據《明史·職官誌三》說:
鎮守太監始於洪熙,遍設於正統,凡各省各鎮無不有鎮守太監,至嘉靖八年後始革。
這隻是一個大概的說法,並不絕對正確,而且其間增設變化很多,茲匯述於下:
鎮守太監的設置,遠在朱棣時代:
(永樂元年)始命內臣出鎮。初,建文帝禦內臣嚴,燕師渡江,率逃入軍中,漏泄朝廷虛實,然上甚德之。及即位,行封賞,諸宦官言功不已,上患之。會遣顧成、韓觀、何福等出鎮貴州、廣西、寧夏諸邊,別選宦官有謀略者與之偕行,賜公侯服,位諸將上。未幾置三大營,又命以提督監京軍。由是大權悉以委寄,遂為一代厲階之梗雲。(161)
永樂八年敕內官馬靖往甘肅巡視如鎮守。“西寧侯宗琥處事有未到處,密與之商議,務要停當,爾卻來回話。”(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