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繼盛在兵部員外郎任內曾彈劾大將軍鹹寧侯仇鸞得罪被謫,後仇鸞伏誅,調任南京戶部主事。其時嚴嵩與仇鸞爭寵,看見楊繼盛第一個攻擊仇鸞,便引為同調,要重用他,便改任繼盛為兵部武選司員外郎。但殊不知繼盛惡嚴嵩更甚於仇鸞,抵任甫一月,便奏劾嚴嵩十大罪五奸。厚熜見奏大怒,便下繼盛詔獄,予杖一百,打得非常慘毒,而繼盛卻表現得正氣凜然,令人感動。
繼盛之將杖也,或遺之蚺蛇膽。卻之曰:“椒山自有膽,何蚺蛇為!”椒山,繼盛別號也。及入獄,創甚。夜半而蘇,碎瓷碗,手割腐肉。肉盡,筋掛膜,複手截去。獄卒執燈顫欲墜,繼盛意氣自如。(296)
繼盛係獄凡三年,最後嚴嵩還是把他殺死。
朱翊鈞時的詔獄
朱翊鈞是個不理朝政的獨夫,但對詔獄卻並不放鬆,經常有人下獄,獄中慘毒萬狀:
萬曆中建言及忤礦稅璫者,輒下詔獄。刑科給事中楊應文言:“監司守令及齊民被逮者百五十餘人,雖已打問,未送法司,獄禁森嚴,水火不入,疫鬁之氣充斥囹圄。”衛使駱思恭亦言:“熱審歲舉,俱在小滿前,今二年不行,鎮撫司監犯且二百,多拋瓦聲冤。”鎮撫司陸逵亦言:“獄囚怨恨,有持刀斷指者。”俱不報。(297)
到後來,史稱:“帝亦無意刻核,刑罰用稀,廠衛獄中至生青草。”(298)無意刻核,並不是朱翊鈞有了什麽悔悟,而是因為他二十多年不上朝,一切都停頓下來的緣故。但這結果更壞。已下詔獄的人,沒有得到他的詔旨是不能釋放的,而他高居深宮,一概不問,於是這些人便長久係在詔獄之中,甚至竟達幾十年之久。
萬曆三十四年大審,禦史曹學程以建言久係(按:《明通鑒》卷七十一:“萬曆二十四年,禦史曹學程以言事下獄,長係十年。”),群臣請宥,皆不聽。刑部侍郎沈應文署尚書事,合院寺之長,以書抵太監陳矩,請寬學程罪。然後會審,獄具,署名同奏。矩複密啟,言學程母老可念,帝意解,釋之。(299)